美国静态ip代理服务器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顶级域名服务器(不含镜像服务器),且相应的顶级域名符合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
(一)申请设置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注:按照实际工作流程和期限填写。应当包括受理申请,审查决定,延续、变更及补办等基本审批环节的关键信息。对审查决定环节包含初审、复审,或者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检验以及作出许可决定前需要公示等内容的,应当予以明确。
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在5个工作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于不予受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申请者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除局批准意见书;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者。
注:写明许可告知是以何种方式作出。例如批复美国静态ip代理服务器、签发批件、颁发许可证(照)、发布公告、加盖检验检查印章或标志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