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ip代理服务器
披着正版游戏同款外衣架设游戏“私服”,将某热门手游的充值比例由1:100调整为1:100000,就能在游戏里实现“升级自由”。
这些“私服”盗版游戏以侵犯正版游戏权利人著作权的代价,成了部分玩家眼里的“香饽饽”,也成为许多游戏推广代理口中的“聚宝盆”,殊不知这些行为却触碰了法律红线!
近日,由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蒋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万余元;黄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6万余元;曾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余22人均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另有4人因未达到够罪标准已作不起诉处理。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蒋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日喜欢打游戏。2022年底,好友黄某向蒋某介绍自己有某款热门游戏的私服代码,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架设游戏“私服”牟利。
蒋某觉得自己找到了赚钱的“捷径”,便与黄某合谋,两人约定由黄某负责服务器搭建、日常游戏维护等技术工作,蒋某则负责租赁服务器、招募代理推广私服等工作。
为了增强玩家的体验感,黄某在保持原版游戏界面风格和规则的情况下,将玩家充值的比例由1:100修改为1:100000。2022年12月底,经过几轮调试,游戏“私服”搭建成功。
随后,蒋某找到曾某等7人组成收款团队,负责为该款游戏对接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游戏的支付结算服务。同时,雇佣武某作为游戏管理员,负责维护游戏秩序。
支付结算平台与该游戏“私服”对接后,为了扩大玩家规模,蒋某又发展了孟某、蔡某等19个下级代理,通过直播、制作发布短视频及建立QQ群等方式为该“私服”游戏做网络推广引流,吸引玩家下载并在游戏中充值。截至案发,短短8个月时间,蒋某、黄某、曾某等29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488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某网络游戏公司报案称:发现有人通过网络渠道对外推广的若干手游的人物设定、故事情节、画面设计等均与该公司运营的手游高度相似,疑似著作权被侵犯。公安机关遂展开侦查,将2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将此案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游戏‘私服’是寄生于‘官服’(正版游戏)的盗版游戏,是未经网络游戏著作权人许可的动态ip代理服务器,非法获取并控制网络游戏服务端程序,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向游戏玩家提供客户端程序,私自运营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网络游戏的侵权行为。”承办检察官解释,本案中被告人蒋某、黄某、武某及15名下级代理人的行为符合“私服”的特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另有4名下级代理人未达到够罪标准,经审查后作不起诉处理;被告人曾某等7人组成的收款团队,明知他人利用第三方支付企业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相对于正版游戏,“私服”一般具有升级较快、装备易得的特点,能够增加游戏的个性化程度,让玩家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因此得到不少游戏玩家的追捧。
“‘私服’诱人的外表背后隐藏着不小的危害及隐患,网络平台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加大对‘私服’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正版游戏运营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承办检察官表示,“私服”类侵犯著作权案件系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随着网游行业的发展呈现出高发态势,自2022年该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来,已办理相关案件4件45人。
此案中4名被不起诉人虽免予刑事处罚,但其行为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6月25日,张湾区检察院向4人所辖地区的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建议后,2人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另2人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