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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4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及远传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及远传系统进行公开招标ip代理地址选择,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流量计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2.1流量计制造商须具有DN300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分体式)产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且为同类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投标产品的内防腐材料须具有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目前发布至老系统),2.0系统更新后会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