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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在开展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取缔了一处专门用于动态IP代理服务的“作坊式”机房。
8月初,上海公安网安部门在开展网络安全巡查中发现,多条动态IP异常线索指向青浦区一厂房。青浦网安支队在网安总队指导下,立即上门开展核查。
经警方现场调查发现,该厂房内有一10平米的狭小场地,场地内共接入了300余根个人宽带线余台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专业设备在高速运行。
经后续核实,该场地由孙某以“安置老旧网络设备”为由向该厂租用,孙某系江苏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的公司运营着一款名为“优X云”的动态IP代理软件,主要提供车牌代拍、网络爬虫及网络短视频加速等业务服务,且已陆续在全国15个省市布设组建IP地址池机房。
经缜密调查,警方查实该公司作为网络运营者,不仅存在未依法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还存在未依法留存服务器日志、未采取防范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等违法情况。
据此,上海警方依法对该互联网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关停涉案机房、注销全部宽带账号。同时,通报涉案企业其他相关机房的属地公安机关开展查处。目前,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对其涉及的相关企业均已依法查处下载国外资源慢代理ip。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上海警方与本市通信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对动态IP服务乱象保持严厉打击态势,期间,共行政处罚12家企业,取缔17处“作坊式”机房,注销600余个违规宽带账号。
动态IP服务是一种能够变换境内不同地区登录IP地址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如互联网运营者存在未建立网络安全制度、未依法留存日志等不依法履行义务责任的情形,则极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该项服务从事“网络水军”、网络诈骗、刷量控评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相关企业和市民遭受经济损失。相关运营者本身也将涉嫌帮助不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等入网手续,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