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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国道―磁莱铁道平交口)、新安路(铁道平交口至新兴路)、 国贸路南段(新兴路―国贸路南段)绿化养护
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标准、新泰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印发的《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文件要求。
国贸路北段(府前街至双山路)、顺达路(新兴路至发展大道)、富山路(铁西路至发展大道)、双山路(铁西路至发展大道)、虎山路西段(发展大道西延100米)绿化养护
铁西路(富山路至虎山路)、光明路(青龙路至205国道) 、虎山路东段(铁西路至新兴路)绿化养护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报价,兼投不兼中,即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包顺序(标包A、标包B、标包C、标包D、标包E、标包F、标包G)中标一个标包;超出允许中标标包的,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中标,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事宜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6.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世界代理ip。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