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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土保持类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8月、9月或10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出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全国范围内查询)。(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10)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认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线上投标确认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国内免费代理ip、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经办人2024年8月、9月或10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到陕西大行德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进行线下投标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投标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谢绝邮寄)。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