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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只采用公开招标一种方式)将于2010年6月1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加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协会)的企业可参加招标;同时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包括出口、国内销售)达300万元;按照海关统计,2007-2009年企业蔺草制品年均出口实绩达到5万公斤,或2007-2009年蔺草制品年均出口供货实绩达到40万公斤。
(一)本次招标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电子投标。招标办公室一律不接受书面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上网投标:
1、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的会员企业可通过专网拨号方式投标。
2、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会员的企业在投标时可以先上公网(Internet),再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公布的免费临时投标公用VPN用户名、密码(用户名和密码见下表)登录到专网进行投标(限于采用Win2000/XP操作系统用户),连接VPN所用服务器地址为:
(二)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企业无法在规定时点前发出电子标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三)企业完成投标操作10分钟后,可登陆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标书是否已被主机成功接收。对截标前30分钟内投标企业提交的查询,系统不能保证反馈所投标书是否被主机成功接收的消息。
(四)如电子投标出现故障,请最迟于截标时间前2小时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否则,企业投标操作失败将自行承担责任。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传真,服务邮箱:
本次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格0.30元/公斤。对于低于最低投标价格的标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
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2007年—2009年平均出口实绩及出口供货数量(出口及出口供货数量=出口数量+出口供货数量×50%,其中,出口供货数量不包括自营出口数量)×40%确定企业最高投标量,经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部EDI中心通过电子标书设定企业最高投标量海外网络代理ip。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接收到本企业最高投标量。
外商投资企业投标量: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投标量为商务部核准的年出口规模×40%;外商投资企业全年中标量(包括转受让数量)不得超过商务部批准的出口规模。
对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的标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
本次公开招标将于2010年6月2日开标,6月3日9:00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6: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8日9:00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本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20%,企业中标后,须于2010年6月24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中标数量×2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帐户名称: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帐号: 1628)。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将按招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十、蔺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10层(邮编:1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