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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及公共、个人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实施和组织落实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吕郁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温文章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齐刘锋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人。安全办、后勤科、学管科、保卫科、教务科等相关科室是责任单位。副组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处置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突发应急事件。
1、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上网行为管理、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2、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学校网管办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提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4、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6、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学校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7、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党办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8、各科室确定一名人员为本科室网络安全责任人,并做好本本科室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9、各科室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校园网络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10、与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11、校园网内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科室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资源密等级可分为:
(1)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及校园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13、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学校网络管理信息中心作为学校办公网络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办公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4、各科室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科室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线)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6、各科室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办公网上发布。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9、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部门和个人用户,由信息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注销帐号、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照校纪、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與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被国内各媒体所登载、报道的对学校人员思想稳定、公共安全、学生情绪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报道,或对学校形象、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重大舆情的应急管理工作。
(1)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2)党委领导、统筹协调。重大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统一指挥,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舆情管理工作体系。
(3)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坚持以重视教职工和学生合理诉求与教职工及学生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把妥善解决教职工和学生合理诉求与加强舆情管理结合起来,消除炒作舆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职责归属、分级负责。按照职责归属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舆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校重大舆情由乡舆情办统一指挥调度,应对处置;一般性舆情由涉事科室组织应对处置。
(5)预控为主、处突为要。各科室平时务必做好舆情风险评估,树立好舆情危机意识,从源头上加强舆情防范,掌控研判舆情苗头,主动处理與情涉及问题,努力把與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及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学校党委、上级业务部门和上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阅读量、跟帖量青果网络ip代理、舆情总量等均在50篇/),且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学校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100-500篇/条),评论量也有数十条,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应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或报请上级网安部门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