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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具有开放性,用户的隐匿需求也与日俱增,没有被政府权力和商业垄断所侵占的净土空间中,暗网用户试图用自由力量对监管压迫进行反击。
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用户可以利用虚拟身份在网络中自由发布信息和使用信息。但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发展,网民的在线身份与真实身份日趋重合。现在上网的过程中,我们无时无刻并不被搜索引擎、聊天工具、交易平台收录浏览及购买行为信息,并无意中在社会化媒体中散播。
而“暗网”的意义则是源于保护网站使用者和建设者的身份信息,以及网站本身的加密与存在。皮尤文化中心在2014年9月公布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86%的互联网用户曾经尝试删除或隐藏自己的数字化历史,55%的用户试图避开被特定团体(比如雇主或者政府)观察他们的网络活动。而现在使用暗网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人,但美国政府和司法机构却担心,暗网可能会是一个潜在的噩梦,FBI、DEA(美国缉毒局)、ATF(美国烟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和NSA(国家安全局)等都耗资数千万美元试图破解暗网并使之重新归于沉寂(sanlengu,2013)。
处于监控的天网之下的用户,当其一举一动被政府以及相关机构所监视,自由活动的空间以及言论行动也受到限制。网络行为主体的数据既被用于精准营销广告,也成为被政府窥探的窗口,遭到政治与商业的双重监管。但由于暗网的存在,身份的保护则更为严密。在普通接入方式下,用户网络隐私毫无“隐私性”可言。而“暗网”,则通过采用分布式、多节点的数据访问方式和多层数据加密,为每一个数据包设计了一个加密的IP地址进行通信,就好像给每一个数据包加上了“洋葱”一样的一层层保护。要获取“暗网”的上网记录,必须破解“暗网”所使用的加密体制。“棱镜”项目的揭秘者斯诺登也提出了一份美国国家安全局2012年6月的文件《Terrible Tor》。文件讲述了国家安全局在摧毁Tor过程中遭遇的种种困难,并明确表示:“我们将永远无法破解所有Tor用户的线、自由空间建设
多年前美国政府打造了一个完全私密、匿名的网络空间,原本是为军事化的目的,但由于“丝绸之路”这样具备隐形特征的交易平台出现,和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一结合,便日渐发展起来,一些非法活动则是官方严厉打击的对象。但也有人认为“暗网”的非法内容比重被非理性的恐惧心理产生了放大效应,或是应激性的“受迫害妄想症”,给了那些有意愿压制网络自由的国家和政府借口及机会,过分渲染“暗网”危害性。
在《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中,则提到互联网最重要的一条思想线索:自由主义。网络被认为是一个摆脱了政府和公司控制的相对自由的领域,现代社会的真实空间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大型权利组织,在网络空间中受到了削弱。其中展示的《网络空间的独立宣言》直接表明“我来自网络空间,那里是精神家园,我们这里有自由本身一直宣示的最大自主权,我们相信从伦理、摆脱蒙昧后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出发,我们的治理秩序将会诞生”,自发的授权和赋权给网络社团,以及在公共和私人监视上对政治或企业经营的不信任感上升,不同形式在引导着网络活动家的观点和行动(王姣 2013:8)。
因而暗网是匿名的,进行交易的比特币也是匿名的,交易信息用 PGP 加密。这为网络自由提供了非常必要的条件与支持。除了“丝绸之路”是著名的贩卖各种物品的集聚平台外,“自由”用户可以进行各种数字交易,秘密交换网络逐渐开始超越国界,在匿名身份和加密技术的掩护下进行网络空间建设和地下文件共享服务。
网络技术与网络自由文化思想也正在成为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系统整体,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在网络技术屏障维护下的自由主义思想在这片土壤上滋生发展,而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则成为了其后盾,以此来抵御政府所设立的一切被网络社群认知为不合理的制度,并从政治角度上试图施加自我意志的影响。暗网中的“丝绸之路”,正是以自由商业贸易的网站为依托,而物质动力支撑下的思想动力则是自由主义,而反对政府提出的某些制度并非是这样的网络空间所真正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为实现无政府主义的倾向满足。
互联网的技术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联系网络平台,以及去中心化的意见表达空间,拓展了人的主体行动力,也促进了对自由权利的认知和觉醒。从阶级分层严重的社会,网络结构的扁平化产生了更多新的变化。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隐匿技术同时也带来严重后果,在保障某一方的网络自由的同时,从更长远的角度影响了他者的网络自由。
网络隐匿性技术在使网络主题的自由行动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的同时,也隐藏着一定的危机。在为人打开一个自由的空间的同时,新世界的新奇使人迷醉的同时,也在影响着人的判断思考力,和对现实的认同以及体验,使之沉浸在自由的幻觉之中,并诱发更多的欲望。暗网世界成为他们摆脱现实的压制力量与繁琐无味的日常生活的选择,抒发非理性情绪和欲望,但最终造成的仍然是精神的空虚。
尼葛洛庞帝认为在网络中生存,能让人感受到一种另类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受欲望驱动,由兴趣和利益导向,摒弃了理性的反思,更多的是一种感性的狂欢。因此网络中的自由和现实社会中的自由相比,更趋近于一种受感性控制的自由,即感性自由。相对而言,理性自由则是受理性控制和制约的自由。自由从来不是缺少限制和约束美国api代理ip,但制约的条件却在不断转变。在网络空间当中,能够获得看似比现实社会更大限度自由的权利,然而这种自由并不是没有控制,当失去理性的支配,又将不自觉的陷入另一种不自由当中。
而知乎上有人则在遨游暗网之后提出观点,暗网讨论的话题很多都是禁忌话题,可以大致分为:政治、军火、毒品、赌博、暴力、色情。这两类具有的共同特点是:属于个人行为、不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如果牵扯到了前四个话题领域的范畴,则会容易造成不可控的恶性社会影响,会引发社会动荡。就网民(男性)而言,因好奇心而驱动感兴趣的话题,也基本在“色情和暴力”的范畴之内。对于其它的话题,也没有深度兴趣,原因很简单,一是和自己不相干,二是不能提高自己空虚的精神生活质量(赵大饼,2015:排序4)
由于“丝绸之路”的兴起和迅速发展,各国政府和执法机关都在抓紧清扫暗网上的非法行为。瑞典警方抓住了两个通过“丝绸之路”卖大麻的男子;同日,英国警方也逮捕了四名毒贩。“这是我们给犯罪分子的一个讯息,”英国国家打击犯罪局局长基斯?布里斯托说,“隐秘的网络并不隐秘,匿名活动也非匿名。我们知道你身在何处,清楚你所做何为,而且我们一定会抓住你。”
随着Tor可能变得越来越不安全,已经有新的“暗网”技术正在开发,从情理出发,“暗网”是互联网普及触底反弹的一种必然选择,也不可能在某一天被真正完全摧毁,它既是对“明网”缺失部分的填补,同时又是人性阴暗的隐形出口,在承认了理想的局限性之后,我们才能看见双面的局限性,去寻找自由和隐私的平衡,但更重要的是,人性与二者的平衡。
在这个真正自由的空间里,当人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本性暴露无疑,身份也被隐藏,就像用户也永远不会知道别人的身份一样。是人的欲望催生了这种东西,在这里是迷失人性还是找回自我需要看个人的选择。目前,暗网每天的活跃用户大概在20-30万,除了警察和情报人员外,其他的很多都是各种犯罪人员。但让警察们感到头疼的是,除非这些人自己露出马脚,否则几乎追查不到他们的任何信息。暗网的各种资源和信息是非常强大的,是真正的资源宝藏。虽然暗网中潜伏着许多有问题的行为,像丝绸之路这样的市场会出于不良的目的来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但是在这块暗网的乌云背后仍然透出一丝希望之光:他们能够提供可取代现实世界利益的替代品,并且能够破坏这种现实世界的利益和那种根深蒂固的有组织的犯罪。再多的监禁都不可能扼杀经济机会和随之产生的思想原则。每当一个暗网市场被关闭了,另一个又会崛起,而且,这一个会汲取上一个暗网毁灭的教训以更加完善的形象出现(阑夕 2014)。
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政府在必要时期切断俄罗斯国内的整个互联网,而且强制要求日均访问量超过3000人次的网站所有者向政府备案,放弃匿名权。这让致力于通过互联网影响公众的网络用户倍感警惕。纽约时报刊登了俄罗斯裔专栏作家盖尔?贝克尔曼的一篇文章,他回忆苏联时期的一份地下杂志《时事纪事》(Khronika),其运作原理就和Tor如出一辙,“但正是这样的过程,在一个挑战权力的事件闻所未闻的国家里,催生了一批有信心向政府问责的公民。”
即使是在美国,网络自由的薪火也常处于摇摇欲坠之中,《纽约客》就在去年推出了匿名电子邮箱Strongbox,这是一个基于著名已故黑客亚伦?斯沃茨所写程序DeadDrop的应用服务,用户可以通过Strongbox与《纽约客》的编辑部通信,整个过程同样以“暗网”的形式实现,不会留下可能遭到跟踪的痕迹。
但是,与粗暴、低效的政府干预相比,更大面积的商业渗透,仿佛更加威胁网络自由及其背后的隐私权。就像是《美丽新世界》对于《1984》的反讽那样,云计算促使信息私有的概念分崩离析,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投奔方便快捷的云端技术,反而让“暗网”显得落伍而标签化。一名Reddit的用户在脱离“暗网”之后说道,维护自由本应如英雄壮举般坦率,但是让人得知自己流连忘返于“暗网”时却难以承受对方惊讶和疑虑的神情。
网络自由的另一些敌人,也在于其内部。2011年,因为抗议日本公司索尼支持美国国会提出的《网络反盗版法案》(SOPA),推崇匿名的黑客组织Anonymous报复性攻击了索尼公司的网络数据库,造成逾一亿索尼用户的个人资料及信用卡信息泄露,索尼还在公司服务器里发现了一个新建的文件,标题就叫“我们人多势众”(WeareLegion)。通过侵犯自由来维护自由,以及二元论式的道德捆绑,这种逻辑,无疑让自由主义的声誉蒙羞。
当从未有过的自由感觉使人们把网络当成了自己潜在的精神家园,从而试图抵触任何规制网络自由的力量,任何来自政府的全景监狱式的控制,将被网络技术的掌握者们竭力反对并提出抵抗策略。
在“棱镜门”所揭示的无所不在的天网笼罩下,暗网所使用的洋葱技术将网站与用户层层保护和包裹,甚至不惜于隐藏在搜索引擎能搜寻到的明网之下,便是对立于政府控制与隐私侵扰的体现。但网络社会是现实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现实社会需要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约束来保证其顺畅的运行,网络社会也不例外,其中的伦理道德、法律法规、价值观念的建构也是不可或缺的。网络自由是如何发展的,它的演变形式,以及如何在网络自由与规制之间找到一个理性的平衡点,在国家与社会力量仿佛天然的对立之中找到联结点,在规制之中慎重地维护着网络自由,是我们当下亟需思索的问题。
从暗网中的“丝绸之路”案例中可以分析得出,实际上该网站被摧毁的原因不是来源于运营问题或是技术破解问题,而是明网信息暴露了建设者身份,从而被政府相关部门抓取。2013年10月1日,罗斯?乌尔布莱特出现在旧金山公共图书馆的格林分馆。当他打开电脑,登上这里的免费无线网之后,数个身着便衣的FBI(联邦调查局)探员就从旁边窜了出来并抓住了他。FBI的追查行动 “丝路”在2011年1月上线,并很快引起了执法机关的注意。
FBI发现了罗斯?乌尔布莱特使用的“altoid”的ID在网络聊天室里给“丝绸之路”打出的广告和在比特币论坛里的招聘帖,并根据他的个人电子邮箱追踪,另外,FBI从谷歌那里得到了他的账号信息和登录地址。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丝绸之路”破解方式更多利用的是人为错误,而不是破解了Tor。而触发法律和规则的情况下,在网上真正的完全匿名与逃离追踪是困难的,仅仅有Tor并不足够。在“监控国家”之中和后斯诺登时代,在互联网匿名的掩护下能够不为人所知只是一个天真的想法。人们终究还是生活在现实世界当中,而任何的蛛丝马迹也可能导致最终的结果(南都周刊,2013(44):13-15)。
美国军方在2013年针对“ 暗网” 犯罪的一系列打击活动,和斯诺登公布的秘密资料,都将“ 暗网” 推向公众视野。可以确定, 将来, 军内外人员听说“暗网”,甚至接触、联入“暗网”的人会越来越多。保密部门正详细掌握“暗网”的相关情况,并开展针对性保密教育,宣示组织对“ 暗网” 的有效管控。
而监控“暗网”接入软件下载情况也是一种常用方式,“暗网”接入软件是从互联网接入“暗网”的入口,下载接入软件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包括智能手机平台“暗网”接入软件。另外, 对通过BT下载和网盘分享等方式规避监管暗中提供“ 暗网” 接入软件。中国采取拦住“翻墙”访问的方式,“翻墙”的实质,就是利用技术工具突破管控,访问被屏蔽的境外网站或IP地址。常见的“翻墙”工具有美国动态网络技术公司的“自由门”和极景网络公司的“无界浏览”。目前,在我国要接入“暗网”,必须通过“翻墙”工具提供境外IP访问通道。而“翻墙”工具的代理服务器地址是相对固定的,“翻墙”行为是可以控制的。
另外对于管理部门而言,还会采取监控网络金融交易市场的方法,虽然“ 比特币”之间交易是完全匿名的,但“比特币”与实体货币间的兑换除了“暗网”黑市外,只能通过互联网上交易市场完成。合法交易市场都采取了认证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信息,查询到交易人员银行账户和个人信息。纯“ 暗网” 黑市由于缺少信用支撑往往交易双方依然会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完全与互联网割离的“暗网”是不存在的(罗宏川 2014:65-69)。
网络空间中他律的范围有限,而在暗网这样的网络空间里,尤其是“丝绸之路”这样的交易平台上,传统道德的这种约束机制很难发挥作用。一方面政府有监管和控制以保持社会秩序,另一方面网站的所有者也会在这种压力下对非法信息进行管理。然而暗网中实际监管的范围与难度都较大,在网络隐匿技术赋予人们获得更多自由的空间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现实的道德、法律原则。
对网络的非理性行为引发的伦理问题,需要结合社会环境的演进来研究,网络空间中主体行动自由的扩大化,在追求由感性导向的自由的同时所引发的冲突,应从网民对自身行为的规制和理性回归入手。技术是为人而服务,网络隐匿技术扩大了自由,而掌握技术的快感和获取大量信息的迷失感,加深了理性自由与感性自由的差异。
“暗网”是互联网普及触底反弹的一种必然选择,也不可能在某一天被真正完全摧毁,它既是对“明网”缺失部分的填补,同时又是人性阴暗的隐形出口。随着新的“暗网”技术正在开发,在承认了理想的局限性之后,才能看见双面的局限性,去寻找自由和约束的平衡,但更重要的是,人性与二者的平衡,这一点则需要政府与社会,以及自我的规制。
有人提出“人是从一个牢笼到另一个牢笼”,但也有人提出“民主是笼子里的老虎,放出来再也无法回去”,而自由主义者则认为“有一种鸟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片羽翼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互联网是否在为虎搏翼,网络自由将为政府和社会力量带来更大的改变,因而技术和商业表象下的实质意义上思想观念价值的建构以及规制下的平衡也是对立和合作的双方需要立足发展的。
对于网络自由,目前有些研究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研究点始终着眼于如何规制和控制自由上,因而对网络自由本身的研究和深入理解有待发展,由于在网络自由方面往往对内在的存在逻辑只看到其中一个或几个角度,需要进一步揭示其发展过程的多个角度进行串联,看到网络技术下自由的发展缘由和历程。事实上网络自由不仅仅单一体现在技术上的自由以及政治自由上,人们获得网络的自由空间是一个循序渐进而来的过程。从技术自由到经济的自由,有了保障,言论自由才能发展,进而实现政治自由,而在一个公共领域当中,只有拥有摆脱权威控制的思想,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而暗网中“丝绸之路”的案例,诠释了技术自由保障下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力量又为言论的自由提供了基础,从而在亚文化空间中无政府主义也有了其生存的土壤,但其带来的影响是双重的,网络隐匿技术既能为网络自由开辟道路,同时又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另一部分人的网络自由,最终延及整个网络空间。而由于国家政府与伦理道德的双重规制,暗网“丝绸之路”最终也在辉煌中暂时消失,但是由于对网络自由的需求,这样的形式并不会消失,因此对技术的规制并不能单单依靠技术或者政府力量,而自律基础上网络空间合理秩序的构建,也体现在它这样的一些网络空间的发展兴衰中。而在此找到平衡点,则是需要接下来继续思考的研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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