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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后AIMS系统服务端采用虚拟化方案构建。系统用3台物理服务器、光纤磁盘阵列和光纤交换机,组成IP-SAN存储服务环境的虚拟化平台,为系统的数据库、存储、通信、服务、应用等提供可用的平台。负责提供本项目设备技术相关资料、招标人检查、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等,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即沈阳区管中心、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管楼、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航管楼、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航管楼、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管楼项目现场,北部战区空军、沈阳雷达分队等11地军航。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工厂验收合格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周内货到现场,开始集成调试(请充分考虑新冠、甲流等影响,不应因此推迟发货、集成调试、培训时间)。
1)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如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须提供情况说明及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稳定的代理ip端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请投标人于2024-07-23 09:00:00至2024-07-30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3 09:00:00至2024-07-30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4 09:30:00,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