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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立法关乎我和你”,欢迎您参加此次立法在线访谈!本次立法在线访谈由深圳市法制办组织召开。本次在线个议题听取大家的意见,《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相关起草说明及在线访谈主要议题我们事先已在媒体上公布了,现再次重述一下5个听证议题:

  (一)《若干规定》第十条拟规定,根据公共交通配套状况和交通拥挤程度等因素,将我市不同区域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禁行区、限行区和准行区,除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送水送气、快递、外卖等特定行业外,其他电动自行车在禁行区、限行区范围内分别禁止和限制通行。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二)《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拟规定,除上述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经备案后可以在准行区行驶外,全市范围内禁止其他所有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三)为了严格规范管理,《若干规定》第八、十七、十八条拟规定,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身份识别芯片、人车对应、不得跨区域行使等管理制度,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以上是指引性的议题,各位可以不受这些议题的限制,在这些议题之外,只要是跟《若干规定》有关的都可以发表意见。希望今天参加在线访谈的人都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为我们的立法提供宝贵的意见。

  【李争球】:第一个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行的,既然特定行业的车辆可以使用既然这些钱了符合标准为什么不可以送到寝室呢和行驶,那就是这些车辆是符合标准的也可以达到安全标准。

  【吴丕双】:一、我认为《若干规定》这一规定合理。根据各区域实际深圳道路资源及交通拥挤程度等因素,将划分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的合理的。优先保障市民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给予通行便利是有必要的。

  【滕晓浩】:我觉得这次法制办对电动自行车的立法非常有必要和及时,现在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依赖性较强,但是随之带来的安全交通隐患也日益增加,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是势在必行。深圳作为新兴城市,禁摩限电政策实施由来已久,有必要再次这项政策进行评估。就像互联网共享单车的发展一样,应当给予电动自行车一定通行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吴雨培】:不合理,电动自行车如今家庭主要代步车之一,除了部分上下班,更多接送小孩、买菜。

  【吴丕双】:合理。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及交通拥挤程度划分禁行,限行,准行区是非常有必要的,既考虑到市民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如外卖,快递,送水,邮政业等,使得市民享受到相关便利又不至于使城市太混乱。

  【郭世强】:这个命题不准确,电动自行车其实不会导致交通拥挤,全市99%以上的区域交通拥挤不是电动自行车造成的。问题出在几个核心商业区(华强北,东门等)电动自行车停放过多形成的问题。限制电动自行车进入核心商业区,要考虑几个影响。1、华强北,东门地铁和公交都非常便利,但是这些人还是选择了电动自行车,证明优势非常明显,阻止他们骑电动自行车进入,很大程度阻止了一大部分人来此做生意。打击本已萧条的商业气氛(网购已经抢占很大份额),这样就会和政府极力培育各个商圈的做法背道而驰。2、阻止商家骑电动自行车进入,商家运送小货不得不选择小汽车,那更加导致核心商业区拥堵,得不偿失。 建议在临时用地,腾出一定空间,解决停车过多导致的拥堵问题。

  【赖富钊】:我是上班一族。同意在原特区内范围限行。对于宝安区,龙岗区部分区域也同意。但是先前公布的限行区域过大。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是个快递大市。2017年,全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5.95亿件,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三,以单件货值160元计算,快递承载了全市4152亿元货值的物品寄递;全市日均快件收投总量约1000万件,全市全年人均发出快件达218件。2018年上半年,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4.26亿件,同比增长25.20%。快递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实惠、快捷的网络购物。受限于深圳道路资源紧张现状,根据公共交通配套状况和交通拥挤程度等因素,将我市不同区域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禁行区、限行区和准行区,优先保障民生行业的通行,有利于广大民众享受更好更便捷的寄递服务。

  【孙金华】:主持人好!关于电动车禁行对于我们深圳锁协970名公安部门正规职业锁匠来讲,是有需要考虑的一个申请合法使用的一个行业,因一有紧急情况需要我们锁匠协助处理,每天都在风里雨里跑,没有个合法电动车是很难正常为深圳广大市民服务的,望各级领导给予认可与支持!

  【陈信胡】:限而不禁,到的地方确实需要限制,有的地方更要禁止,像107和北环,很多电动车,应该禁止。但是其他道路,可以有限制地行驶。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可行,深圳是一个快递大市。我们快递业业务及收入均全国前三甲。快递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市民也享受到快递的便捷。根据深圳道路的现实状况,把我市不同区域进行划分,保障了民生行业的通行,保障了邮路。有利于大众。

  【刘伟雄】:各位领导、嘉宾:下午好!我是一名清洁行业的管理者,我有以下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一、特定行业有那几种?清洁行业包括在内吗?二、其实清洁行业是最需要电动自行车来巡查和三轮车清理城中村的杂物,为什么不能纳入特种行业?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公交车是为市民出行提供服务,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送水送气、快递、外卖等特定行业也是为市民的衣食消费提供服务,都是需要优先积极发展的。

  【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行。但是在电动车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证照齐全,且使用人遵守交通法规的前提下不限制行驶更有利环保出行,更合理。

  【吴军】:抓电动车是“堵”,给电动车上牌是“疏”,变“堵”为“疏”是顺应民意,符合绿色环保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央政策!

  【林涌】:不合理,不可行。如果按此规定,现在全市除了特许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外,连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让通行,显然即不现实,也不合理。

  【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人好!我是来自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有限公司的代表,关于第一个议题我们的意见是:可行。但是在电动车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证照齐全,且使用人遵守交通法规的前提下不限制行驶更有利环保出行,更合理。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允许快递、送水和煤气等特种行业通行可以更好的服务深圳市民。

  【彭青荣】:《若干规定》提现政府关注到了电单车越来越多这个问题,但是是疏而不是堵,我觉得可行。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关内有条件限行,是结合关内的道路条件所制。原关外地区可以开放快递三轮车的路权。

  【林涌】:关键在于深圳非机动车道路设计的缺失,2014年深圳规划部门就出台了非机动车道的设计规划,但迟迟没有落实。

  【郭世强】:限制电动自行车进入核心商业区,要考虑几个影响。1、华强北,东门地铁和公交都非常便利,但是这些人还是选择了电动自行车,证明优势非常明显,阻止他们骑电动自行车进入,很大程度阻止了一大部分人来此做生意。打击本已萧条的商业气氛(网购已经抢占很大份额),这样就会和政府极力培育各个商圈的做法背道而驰。2、阻止商家骑电动自行车进入,商家运送小货不得不选择小汽车,那更加导致核心商业区拥堵,得不偿失。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可行,快递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现在生活已离不开快递;在便于民众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更多的关注我们快递小哥的辛苦!

  【范大义】:建议禁行区域面积不要太长,太宽,例如,留仙大道只禁行西丽天虹附近的两公里范围就行,也就是机动车最密集的地方近行可以,不堵车的地方就不要禁了。

  【谭爱容】:划定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的规定是否会与当前鼓励绿色出行的理念有背离。如已设置了绿道的,在绿道上行驶,是否要受限,建议考虑此种情况。

  【吴军】:给电动车上牌,加强管理,武汉就是这么办的,深圳是个开放的城市,政策应该更加包容。

  【滕晓浩】:根据日常的关注,原特区外居民对电动车的使用需求较大,原特区内则是各特定行业人员使用电动车需求量较大。所以对于“禁、限,准”的区域应该更加人性化一点。准行区是对所有电动自行车开放,限行区是仅对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开放即可,限行区可以将禁行区内的禁行路段明确下来。

  【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市政道路是否干净整洁,将直接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出行,如果将环卫行业排除在特定行业之外,将会给今后的市政道路保洁工作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才是最重要的巴西whatsapp号码前缀,一味的禁止是无法解决城市交通安全等问题的。

  【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我是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的副秘书长罗云芳,这些规定看起来都是不错的,但是政府可能忽视了我们环卫这一庞大的行业,环卫工人在道路机扫后平时进行巡回保洁是需要用到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希望此次听证后能把环卫行业纳入到特定行业,否则将极大地影响今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可行。加强管理,精细化管理,上牌,装定位,责任制,分区域分地段放行,是合理可行的,响应“放管服”。

  【黄育芳】:电动车包括三轮车在人行行道上对我们行人来讲更是值得担忧的事情,政府应多规划一些非机动车道,而不是要求不能走机动车道就一了百了。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林渺 在疏导通行区域,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过备案后,可在指定通行区域内的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前提下,可在指定通行区域内的机动车车道靠右行驶。目前我市大多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车辆应当在指定的车道内通行。同时我们也将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快疏导通行区域内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工作。

  【赖富钊】:最好学习龙岗哪里的,只能用锂电池的电单车,其他的一律不能上路。当然特殊行业的可以上路。但是要统一车牌。对于拉客的车要没收,不能只扣一个月。

  【林涌】:在社区范围内,范园5公里内,电动自行车有其不可替代的便利性,现在需要是规划和管理电动自行车出行道路和车辆管理,而非一禁了之。需要管理的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而不是禁止一种出行方式。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还是要加强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的管理,才能有效解决一定的交通压力。建议优先在深圳关外试行三轮车备案管理!

  【范大义】:我建议只在那些特别拥堵密集的机动车道上禁止。七星可以,但是好多路段车不多的地方可以骑呀。

  【深圳市圆速通速递有限公司】:可以严管,但不能一律严禁,政府可以要求企业车辆规范化,我们也配合政府做好规范。

  【滕晓浩】:核心还在于如何划分区域,把准行区划的太小,就变得没有意义,同时,也必须将道路配套设施做好。市政府出台“深圳蓝”行动计划,就是要环保,所以也应当允许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上路。

  【龚蒙】:我的观点是政府限行行为可能将剥夺广大务工群体等底层小民生存权利,因为不是人人都有钱买汽车、不是人人都能够拿到驾照,应当怀着敬畏之心对待基本人权保障;电动车可以在非机动车区域自由行驶;深圳道路规划不合理,按国际先进经验,本身就应当为非机动车、自行车等划定预留专门通行通道,各行其道,无需限行!即使需要备案管理也应当免费备案不可收取费用,就近办理或者当场办理。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合理,可行。现在快递已成为城市发展及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服务行业之一,限电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矛盾更加突出,反而影响政府形象,通过合理管理才是发展之道。

  【Eric Fichtner】:I think it is reasonable. Please make sure foreigners are included.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关于第一个议题我司认为合理,快递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实惠和快捷的网络购物,受限于深圳道路资源紧张现状,根据公共交通配套状况和交通拥挤程度等因素,将我市不同区域划分电动自行车分区管理,优先保障了民生行业的通行,有利于广大民众享受更好更便捷的寄递服务。

  【邓伟航】:现在人行道也很紧张,老人小孩又多,路口又特别多,豆腐坎又特别多,人多道质量不适合骑车。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主持人好,深圳作为中国的一个大都市,一个引领前沿的城市,快递占据了人们生活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深圳车辆过多,平时的生活相信领导们也清楚,有的时候找个停车位都是很难的,而我们的快递员,在炎热的太阳下,要保证把客户的件,送到客户的手中,四轮车来派件,根本找不到车位,停在路边又面临的被抄牌,一台俩轮电动车,根本承载不了一个片区的十分之一的货物,那么,他们就要来来回回的跑很多次,而且他们在送件的过程中,不把自己的货物背上去,就要担心自己的货物会不会丢失,所以希望各位领导考虑三轮车放宽政策,因为对于一个快递小哥,他真的很实用,一台三轮车可以承载俩轮车三倍以上的货物,而且配送员在配送的过程中可以对于货品上锁,对于客户的货物也能形成一种保障,我们企业也一定会积极配合,加强管理。

  【深圳市圆速通速递有限公司】:政府可以要求企业规范,统一形象,加强对企业管理是可以的,不能严禁啊。

  【刘伟雄】: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机制,这是可行的,但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清洁行业是需要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协助城中村巷窄的环境工作。

  【陈琼】:第一条设置禁行区、限行区和准行区的规定建议先在原特区外进行试点,结合这些区域外来流动人口、生产需要等因素。但特定行业应该重新认证,如环卫行业做为与民生息息相关、最接地气的一个行业,环卫工作用车应该纳入特定行业,仅允许在城中村内进行保洁作业,但绝对不允许上市政主路或辅道。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目前,快递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主要是用于走街串巷,住宅小区、学校、政府机关等非机动车道的末端配送,不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

  【吴雨培】:很多道路施工后,恢复路面总是把路口恢复只弄几块砖头,根本不长久,道路不平也是导致一些电单车驶出机动车道原因。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对即时配送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要做到循序渐进。

  【邓伟航】:人行道质量不适合骑车,老人小孩又多,有的人行道直接在公交站穿过,人行道路口又多,豆腐坎又多。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快递属于民生行业,是不是应优先保障民生行业的通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有利于广大民众享受更好更便捷的寄递服务。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主持人,快递业服务民生,深圳各项通行政策应该包容和服务于服务行业。一刀切的政策从根本上限制了,服务行业的发展不光是快递业。目前由于一刀切政策,导致行业人员大量流失,送个快递就被抓进去了,快递员宁可到东莞、惠州就业!

  【广东优速物流有限公司】:《快递条例》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道路交通拥堵并不是三轮车造成的,电动三轮车目前做为最便利的末端派送工具,具有机动灵活,装载量大等优点,深圳的快递派件量巨大,完全换成四轮是不现实的,如果真的全部禁止了,势必会造成深圳快递价格的上涨,市民收到快递的时间必定会延误,影响的是老百姓的利益!

  【彭青荣】:如果环卫作业电动车没有跟上,环境卫生质量下降,深圳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很可能被摘牌。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如果禁行三轮车,那么所有的快递企业最后一公里难问题将更加严峻,造成运输成本的提升,快件运费的增长,最后还是会影响老百姓的利益!

  【深圳发速尔快递有限公司】:第二议题合理、可行。电动三轮车在快递行业的应用主要是在末端的配送。据不完全统计,一台电动三轮车的载重量约是一台电动两轮车的三倍。同样的货物,用电动两轮车需要跑三趟才能顶得上电动三轮车跑一趟。特别是在遇到“6.18”、“双十一”、“双十二”等网购电商节,寄递行业的日均处理量约是日常的2-3倍,允许经备案的行业电动三轮车上路,可以极大地提高末端配送效率,既有利于防止快递网点“爆仓”,也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消费者的水平。允许民生行业的经备案的电动三轮车上路,通过主管部门、行业的齐抓共管和企业的自律,是能够让电动三轮车有序运行的,也不会给道路交通造成太大压力。这一规定,也充分体现了深圳这个年轻城市的包容大度,让快递员这个职业在深圳有“容身之处”,否则都将转向邻近的东莞、惠州就业;让“快递小哥”真正体验到“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归属感;让“小快递”更好地服务于“大民生”。

  【李争球】:应该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并存,现在的机动车道越来越宽,可是非机动车道越来越少,甚至是没有了,难道我们就没有路权了吗?

  【深圳市中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领导们好,本人2003年从事快递行业,一直到现在,快递量一直在增长,但快递的价格一直在下降,据我所知,现在市场行情,最便宜的快递,2.3元全国通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费用,租车费2100一个月,电费30元每天,正常快递员,分拣1小时,每天8小时派件160件,1.1元/票,收件2小时300票,收件纯利大概在0.2元。散单利润高一点,大概能赚30元/天,一个快递员上班11小时的纯利大概在5000元/月,除掉罚款,社保,伙食费,房租,所剩无几,人员流失特别大。还有站点经营的场地,房租每年递增。从最初的10几元每平,到现在的40几元每平。从事快递网点经营15年的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成本高,人员流动大,市场价格一直降,现恳请各位立法领导,从快递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帮快递员减轻收派成本,允许深圳快递员使用电动三轮车。三轮车也是绿色环保车,能耗更低,占用公共停车位更少,三轮车机动灵活,送件快,人在车内,载货更平稳,三轮车电瓶可拆出来集中室外充电,规范管理,安全系数应高于二轮车。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环保高效便捷的电动三轮车是快递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派送工具,是现实需要。如果置换成两轮车,快递员的效率降低近3倍,收入也随之下降,快递员将转向邻近的东莞、惠州就业,且两轮车不一定比三轮车安全;如果置换成电动四轮车,快递末端站点在目前普遍微利甚至亏损的背景下难以承受成本压力,且可能会对深圳的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场地造成很大压力。所以新政允许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经备案后可以在准行区行驶是综合考虑了交通状况和民生诉求,是合理的。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范围》(GB802-2014)3.2、3.3、3.6的规定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目前国家对电动三轮车尚未出台标准,市面上的电动三轮车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无法登记;且驾驶动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多未考取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目前电动三轮车无法合法上路行驶。我们讨论也是为了促进电动三轮车行业发展,促使国家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国家标准,加快将电动三轮车纳入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目录。

  【广东优速物流有限公司】:全国多个城市都已经开始了三轮车的合法使用,例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就近的广州也已经联合发文电动三轮车上路试行,只要给三轮电动车予以合理、合法的指导,遵守交规,按章出行,相信电动三轮车是可以管理好的,政府应该有信心。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2014年6月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发展快递业管理规定》(深府令〔2014〕268号),明确: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车辆通行情况及快递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快递服务车辆的通行区域和时段,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给予快递服务车辆临时停车和通行便利。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利用非机动车从事快件(邮件)收投业务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范大义】:应该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并存,现在的机动车道越来越宽,可是非机动车道越来越少,甚至是没有了,难道我们就没有路权了吗?

  【深圳市中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快递员送的快递,一天重量在200公斤左右,收件在300公斤左右,三轮车比较安全。减少往返次数。

  【滕晓浩】:我觉得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比较复杂,一方面国家没有标准,另一方面又有社会需求,如果能平衡好,确实是一件好事,尤其是深圳停车难,如果简单换成汽车运输,进小区送货都难停车。虽然电动三轮车行业虽然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但是却有一部分厂家的相关电动三轮车以电动摩托车的身份,进入了工信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目录。也就是说,电动三轮车理论上是需要按摩托车的管理来对待。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关于第二项议题,我司认为合理!可行!电动三轮车在快递行业的应用主要是快件末端配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一台三轮车的载货量是一台两轮车的三倍,同时三轮车的安全性也比两轮车要高。尤其是快递行业双十一、双十二等业务高峰期间日均快件量是平时的2-3倍,如果允许经备案的行业电动三轮车上路,可以很大的提高快件末端配送效率,也有利于防止快递爆仓现象,也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消费者的水平。关于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可以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协会齐抓共管和企业的自律是能够让三轮车有序运行的,不会给交通造成太大的压力。企业可以统一购置标准的电动三轮车,经参照二轮车备案管理规定进行区域开放使用。

  【深圳市天赐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可行。特殊行业对电动三轮车需求比较迫切。能更好的为市民提供服务。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三轮车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安装GPS 加强管理, 由行业协会会同交警部门组织驾驶员统一进行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学习!

  【滕晓浩】:上海市市法学会、法制办等联合举办的“交通管理法律实施难点与突破”法律实务会议确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吴雨培】:很多时候,那些城中村岗亭没停车位面包车也不允许进入,电动三轮车这时候才是关键。

  【广东吉瑞货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三轮车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安装GPS 加强管理, 由行业协会会同交警部门组织驾驶员统一进行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学习!

  【彭青荣】:目前,城中村巷道都是非常窄,仅四轮车是无法满足环卫工作的正常运行,为进一步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效率,电动三轮车是目前城中村内最好的保洁方式,强烈建议纳入特定行业管理。

  【吴丕双】:合理可行。完全禁止确实对一些特殊行业及市民享受相关的服务造成非常大影响,完全放开又对道路及交通监管影响很大。

  【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行。但通过备案管理可以放宽行驶区域更合理。

  【杜建民】:行业优先,安全第一,快递行业用车对百姓生活的作用有点夸大,需要好好整顿与监管,基于从重处罚原则。

  【滕晓浩】:而电动三轮车不管正规不正规的,均已经超过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郭世强】:大部分三轮车使用者为社会底层人士,三轮车是他们唯一的谋生工具,如果限制太死,容易激发他们与一线执法者的矛盾,长期来说,也积攒了底层人士对政府怨气。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杨勤】:近年来,电动车上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逾来愈大,不容忽视,事关全局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绝对不可轻言放开。须认真调研,深入思考,认真做好系统规划。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李克强总理在5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要求。近日在检查调研时强调,政府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决不能光图省事:“一禁了之”。我市快递业还将继续保持迅猛发展态势,电动三轮车因其在安全快捷和装载使用上的突出优势,能为用户提供更好、更便捷、更安全的末端服务,有利于促进我市物流降本增效的需要。

  【滕晓浩】:只允许特定行业的电动三轮车上路不尽合理,菜市场也经常看到菜商贩用电动三轮车运输,也一直屡禁不止,存在即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建议可考虑将菜商贩使用电动三轮车也纳入考虑,毕竟这涉及居民菜篮子和民生服务。

  【林渺】:所有的电动车都会按照机动车一样登记上牌吗?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也按照机动车来执法?

  【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对三轮车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安装GPS 加强管理, 由各行业协会会同交警部门组织驾驶员统一进行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学习!

  【彭青荣】:目前上海、广州等城市都将环卫电动车纳入特种行业管理,深圳也应该这样做,可以先考虑把城中村划定为环卫电动车的限行区域。

  【深圳市圆速通速递有限公司】:如果三轮换两轮人员就是很大问题,现如今快递企业没有那家不缺人的,这样一来要增加2倍以上人员,这样会给企业增加运营成本大幅度上涨,无形当中企业又面临生存压力。

  【东莞市运通中港速运有限公司】:快递改変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实惠.小快递大民生让市民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政府部门应优先保障民生行业的通行.有利于广大民众享受更好更便捷的寄递服务。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2018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明确: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指导各地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3.1的规定,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不包含三轮电动车。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可行。电动三轮车在快递行业的应用主要是在末端的配送。根据配送反馈,一台电动三轮车的载重量约是一台电动两轮车的三倍。同样的货物,用电动两轮车需要跑三趟才能顶得上电动三轮车跑一趟。如果允许经备案的行业电动三轮车上路,可以极大地提高末端配送效率,既有利于防止快递网点“爆仓”,也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消费者的水平。允许民生行业的经备案的电动三轮车上路,通过主管部门、行业的齐抓共管和企业的自律,是能够让电动三轮车有序运行的,也不会给道路交通造成太大压力。

  【滕晓浩】:如果允许电动三轮车上路,建议在立法中明确电动三轮车的标准,包括动力、大小尺寸等,全市统一,这样既利于管理,也利于安全。

  【范大义】:我觉得指定三轮车的管理第一出发点是安全考虑,只要对驾驶三轮车的人进行培训教育,颁发驾驶资格证书。

  【滕晓浩】:因此,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应该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一样。对于可允许 使用的标准(现在如何去判定哪种标准?),使用时限做更加灵活的处理方式。比如是不是可以考虑采取分时段限行的方式?对于不在白天交通繁忙时段,比如夜间至凌晨6点前,允许电动三轮车上路,这样可以解决小商小贩的运输问题,也不会影响交通。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横冲直撞不是没有,四轮汽车也有违停超速乱变道。有各部门和企业联合规范的管控就能大大减少违规。

  【吴军】:这么多特殊行业要特殊照顾?立法应该有普遍性,建议电动车管理向武汉学习!统一上牌管理,不搞特殊例外,避免执法灰色地带。

  【彭青荣】:目前。北京,杭州,天津等大城市环卫保洁作业方式均以电动三轮车作为辅助的,而且效果非常好,得到政府及市民的普遍认可。

  【赖富钊】:三轮车可以在快递公司用,但是要统一标示。统一车身高度,统一车牌,不能冲红灯,违章要罚款,车身要喷涂车牌,像货车那样。

  【罗滨红】:可以对通行电动车加强安全装置,对其速度加以限制。在城市道路上通行还是应合理对待。

  【深圳华南天天速递有限公司】:可行。 对三轮车备案进行实名使用,要求特殊行业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对于快递行业来说最实用,第一目前快递都是送货上门,车辆停在楼下,人流量大,二轮电动车经常出现批量丢件,这样给居民带来不便及对企业带来损失,第二现在的快递不但是一些小件,还有一些家具等大型的生活用品,目前的二轮车的承载能力不够,导致无法给居民提供上门服务,第三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2018年7月《深圳市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指出优化物流快递配送车辆备案管理、便利配送车辆通行。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滕晓浩】:目前济南市符合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就可以上牌,可以上路,还要求购买交强险,这也可以拿来借鉴一下。

  【甘金旺】:电动三轮车目前属于禁行状态,但事实上依然存在,并一样在为深圳建设贡献中,建议政府通过这次访谈,备案上牌有效管理利于社会。

  【深圳市中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三轮车使用能够降低快递成本,老百姓使用的快递费用也会减少。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目前做为最便利的末端派送工具,具有机动灵活,装载量大等优点,允许民生行业的经备案的电动三轮车上路,通过主管部门、行业的齐抓共管和企业的自律,是能够让电动三轮车有序运行的,也不会给道路交通造成太大压力。

  【主持人】:各位网友,您关于某一个议题的发言可能因为时间关系未能显示到平台上,但是所有的发言,我们的后台工作人员都会进行整理。每一条建议和意见我们都会在审查、修改《办法》时充分考虑。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杨勤 杨代表,交警部门有能力管好两轮车,现阶段有条件违规抓快递从业人员;同时制定了两轮车的管理办法。两轮车并不安全,快递三轮车的上路经过了充分的行业实践和调研,我们备案制就是更好的符合行业发展,通行发展,和行业的大发展。

  【孙金华】:深圳锁协,属于锁具维修开启服务行业,设计到与人民财产息息相关的,同时具有快速,优质的要求,它设计到居家,企业,机关,学校,银行,保险,甚至涉及到军警国防,海关,等社会各领域,危机之下拯救生命,防止火灾,避免爆炸,协助警方破案等恐怖事件发生,盼望市政府给予深圳锁协970名正规合格锁匠一台合法上路的电动车,谢谢主持人,感谢各级部门领导的批复,感谢政府!

  【林涌】:对上路的符合新规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码,和共享单车类似的捆绑微信或app。绑定个人信用自然就约束个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了。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如果禁行三轮车将增加四轮车数量,增加道路交通拥挤压力。应该在根本问题上解决问题,政府在规划深圳时未考虑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规划问题,现在不应该禁行捆绑式一刀切的决定!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市交警局在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已经探索出一套管理模式,下一步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彭青荣】:2013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登记上牌的特殊要求)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刘伟雄】:各位领导及嘉宾:以深圳现在对环境卫生的高要求,我们清洁行业的主管必须多巡逻多检查才能及时处理散落垃圾及保持环境质量,并且垃圾手推车已全面淘汰,市民在城中村的杂物用什么工具去拉?用什么工具冲洗细窄的巷道?

  【吴丕双】:三轮车规范管理是有必要的,对市容角度来看建议统一外观及标准,对交警部门出于交通监管来看可以对使用企业,使用人进行具体管理,比如严重违章等对驾驶人进行限制(借鉴滴滴出行),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协会共同管理是可以管好的,也不能因噎废食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目前深圳各快递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缺少快递员,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配送工具,导致产量下降,汇报也相应下滑,人员更替过快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应该是各个行业的领航者,目前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滕晓浩】:约束个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需要和电动车用车企业的处罚管理相结合起来管理才更有效。

  【彭青荣】: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 》第十条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禁止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市政、环卫等单位作业需要和专业批发市场范围内运输、配送需要的除外。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一个事情做的好与不好,有两个方面,一个硬件一个软件,硬件上的不足可以通过软件来弥补,软件就好比是管理。通过公安交警部门、邮管部门、行业协会、快递企业协合管理,是可以管制好电动三轮车的,而不能一律禁止。

  【杨勤】:深圳的现实已经不容走回头路。现有的路系资源不足以支撑电动车的行驶,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电动车的行驶必须进入法治轨道,严格管理,规范销售与管理。否则,我们这样的超大规模城市将无法承载负重。部分行业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社会与公共管理必将付出更高更多的代价,得不偿失!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现在外国都在学习中国,用三轮车送快递,我们应该把标准赶快出台,不要一刀切。中国的办法难道就这么不合时宜么?

  【广东吉瑞货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针对第二个议题我司认为合理可行,电动三轮车在快递行业的应用主要是没单的配送,据不完全统计一台电动三轮车的载重量是一台两电动两轮车的三倍,同样的货物用电动两轮车需要跑三趟才能顶得上电动三轮车跑一趟。

  【主持人】:好了,针对第二个议题的讨论到此结束,我们进入第三个议题。(三)为了严格规范管理,《若干规定》第八、十七、十八条拟规定,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身份识别芯片、人车对应、不得跨区域行使等管理制度,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电动三轮车管理要解决三点核心问题:一是电动三轮车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及资质的问题。无标准资质的车辆均为非法拼装、改装的车辆;二是电动三轮车车辆属性的定位问题。电动三轮车到底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十九条、九十五条、一百一十九条和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6B17761— 1999) 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6B7528— 2004)规定,电动三轮车隶属机动车。公安部明确规定,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处理;三是电动三轮车不适合在我市发展。我市90%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而机动车密度全国排名第一,如让电动三轮车在人行道通行,将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冲突;如在机动车道行驶,是否应该参与我市机动车指标摇号?与其他机动车公平竞争?诸多问题需要大家参与讨论如何解决。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快递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主要是用于走街串巷,住宅小区、学校、政府机关等非机动车道的末端配送,不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

  【李争球】:电动车,三轮车何罪之有,交通事故不能一味地指责三轮车和电动车,而是驾驶这些三轮车和电动车的人。

  【滕晓浩】:有的行业对员工的管理机制直接影响电动车使用的员工在道路上冲撞不守交规。单纯处理骑电动车的人员不能够有效解决他们不按规矩行驶的问题。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第二个议题我司认为合理可行,电三轮主要用于末端派送,就载货量及安全性远远高于二轮车,遇购物狂欢节时可大大提高派送时效,有利于快递公司、快递消费者,通过主管部门管理及企业自律,是能够让电三轮有序运行的,这一规定也充分让人感受到“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归属感。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我们希望深圳市政府部门可以尽快审议出台符合深圳现状和发展的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标准,让我们行业电动三轮车能尽快上路使用!

  【罗滨红】:快递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就是各地市制定三轮车的标准,有了标准就能合法上路。

  【彭青荣】:深圳环卫清洁行业事关深圳市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复审,事关能否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更事关能否给市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市容环境。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合理、可行。对交通工具进行制度化管理,是为了让交通工具运行更加安全、有序,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我们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目前,全市快递行业共有备案电动自行车约3.1万台,这些车辆就是通过备案、核发二维码、人车对应、不得跨区域行使等管理制度加以管控,事实证明,这些管理制度是行之有效的。今年4月份,在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参照电动自行车管理经验,对部分快递电动三轮车实行了过渡期备案管理,至今也未发现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这充分说明快递电动三轮车是可以管好的。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连接着供给侧和消费侧,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市网络购物方式的快速兴起,以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快递物品末端收投服务业也随之快速发展。快递车辆城市道路通行是实现快递城市配送最核心的环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节点,是推动快递业进一步发展,提高居民用邮体验的重要支撑,是快递企业当前发展最迫切最需要的政策诉求。

  【郭世强】:特定行业除了送水送气、快递、外卖等,还有送米面,送花木,送废品等各行各业,行业界面难以确定。备案过多,达不到效果,备案太少,会导致假牌照泛滥,哄抬有牌照三轮车交易,诱导出黑色产业。同时,会导致运输成本上升,转嫁到市民身上。绝大部分三轮车使用者为社会底层人士,三轮车是他们唯一的谋生工具,如果限制太死,容易激发他们与一线执法者的矛盾,长期来说,也积攒了底层人士对政府怨气。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建议限时段给电动三轮车通行。

  【陈炼】:都说了,直接建设专用的通行道路,一切有争议的问题都解决了!现在是电动车,自行车都是与行人共用一条道,既没有效率也有争议。

  【卓树仪】:电动三轮车视为机动车,取得车牌可上路,三轮车车牌独立编号,与小汽车等车牌分类管理,深圳可先行先试。

  【邓伟航】:我是外卖配送员,不否认有些人素质比较低点,政府能不能根据地方道路情况理性管理,尽量不要一刀切,特别是在施工路段理性管理,外卖员每天24小时都有人在大街小巷穿梭,这对治安来说也是一个天然的力量,虽然没有作为,有人来往自然会降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配送跨区域是避免不了的。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李保发 特点行业是指:从事邮政、报刊投递、快递、公共设施抢修以及运送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等民生行业。

  【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个议题我们的意见是可行。但是在做好“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身份识别芯片、人车合规的”前提下。实施人、车分离、可跨区行驶更合理。

  【赖富钊】:特殊行业我同意这样做,但是防止贩卖车牌。现在有些快递公司员工人离职了,快递员可以把车卖给其它人。这样子就不行。

  【李争球】:如果某个行业可以,难道其他行业就不行,难道是后娘养养的孩子,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滕晓浩】:电动三轮车,目前 国内大多数城市都按非机动车来管理的,但是现在确实有几个城市明确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

  【范大义】:主要还是驾驶电动车的人安全意识不够,我骑车10来年了从来没发生过任何事故,我的安全意识比较强。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快递服务网点和快递末端收投车辆主要集中在市区和城乡结合部,根据深圳市的道路面积和机动车数量计算,投放2-4万辆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不会太大,况且这些车辆大部分在内街小巷行驶,占用的城市道路资源较少,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影响不会太大。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深圳的现实是基于关内路权紧,关外有大量的路权。电动车的行驶必须要进入法制,我们今天的调研和听证就是法制社会的前提。部分行业的发展受制于“一刀切”政策也是不争的实时。北京是超级特大首都。深圳为什么不学习学习?

  【林涌】:不止对特许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码,而是所有上路的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都实行一车一码。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制度化管理,让其安全有序运行,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而且咱们有较成熟的二轮车管理经验。

  【广东吉瑞货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第三个议题我司认为合理可行对交通工具进行自动化管理是为了让交通工具运行更加安全有序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滕晓浩】:但电动自行车目前国家已经有明确的安全技术规范。电动三轮车还没有,不管从哪一个方面,电动三轮车都不能够和电动自行车相同的管理模式。

  【罗滨红】:让出部分公共资源给这民生行业一条可行之路。让备案后的电动车辆遵纪守法的通行。合理,可行。

  【Eric Fichtner】:I agree that all vehicles should be under the same law. Electric vehicles and gas powered vehicles. Register the vehicle and license the person.

  【上海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外卖配送行业,跨区域配送应该属于常态,如果限定区域,无疑是对外卖商户自助经营的严重打击,不利于深圳当地经济的发展。

  【杜建民】:快递行业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对促进社会就业也起到了很大作业,但同时给市民出行带来不少安全隐患,需要对快速行业在发牌总量上限制一定的量,同时加强管理与违规的处理力度。

  【吴雨培】:备案需要条件也要放松,很多不知情都是没发票甚至以前购买的,只要核实合格,相对应放宽。

  【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应该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管,保证市场上销售的应该是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然后针对特定行业进行备案和牌照管理。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车辆建议有企业统一购买,统一安排备案上牌,驾驶员离职后要求将车辆退回公司并变更备案驾驶员,这样可以避免备案车辆买卖的事情发生。

  【谭爱容】:个人餐饮店送外卖的电动自行车是作为特定行业还是作为非特定行业申请备案?建议考虑此种情况。

  【上海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备案的材料还建议政府充分调研,在即时配送领域,存在众包配送人员与平台并非用工关系,如果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众包企业将存在资料不符无法备案的情形。无疑是不利于行业发展,在国家提倡互联网+及众包配送以及包容审慎的要求下,希望政府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实际情况。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全国超过100个城市以上都实行备案制度,深圳已经有更成熟的经验,深圳应该将备案制度做的更好!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特别是今年4月份以来交警部门支持三轮备案通行,效果非常理想,但还应该规范和管理。

  【深圳市乐凯撒比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说的对,其实真正导致交通问题的不是电动车本身,而且驾驶电动车的人,说明电动车管理非常有必要,核发二维码,建议驾照系统,都有有必要,但是非要人车对应,这个很难实现,另外,跨区域行驶对电动车管理来说不是那么合理,我司是做餐饮的,门店假如在区跟区的交界处,跨区域送餐是无法避免的。

  【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第三个议题:不建议规定人车对应,可以规定:人车合规。主要是请考量企业持有备案的统一的电动自行车,提供给当日上班员工使用这类情况。且外送行业人员流动量大,人车对应如出现员工离职需重新录入系统加大企业行政工作量。建议:外送员已取得配送资格,车均已备案有牌照,即驾驶人和电动车均取得合法资质即可上路。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对于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施备案制度我们支持,但做法上有些意见。 鉴于条例要求安装的身份识别芯片技术成熟度未知,对技术本身及后续运维第三方能否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也存有疑虑,还会陡增企业安装维护成本,建议待技术成熟,监管制度和机制完善后再考虑该举措;现阶段,可以要求企业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强化技防、人防等投入,完善自身管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备案制度需要考虑可操作性,同时也要适应共享经济新模式,新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便于企业和个人实施,在实现监管目的的条件下,给予企业和个人充分的选择和便利,不采取一刀切方式推行。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面对特殊行业,如果不能合理化安排,那么我们企业对于员工的管控也是一个难题,他们无法使用对应的工具上班,那么他们就会自己偷偷的使用,就面临企业监管不到,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会增加麻烦。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快递行业为市民提供最低的服务,而且价格是最低的。我们强烈要求实行三轮车备案制度。在前面已经有成熟的方式,而且全国其他城市北京、广州都已经实现。

  【彭青荣】:电动三轮车宜疏不宜堵,一刀切方式不可取,目前深圳最需要解决的是逐步完善慢行道,对于现在正在进行道路建设或者地铁建设,在完工的时候应该及时建设完善慢行道(非机动车道),不管是三轮还是两轮电动车,都应该有规范的道路,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多少由于无专用道路行驶而造成人车争道而造成的惨剧。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快递条例》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对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实行备案管理,也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保障民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滕晓浩】:深圳也许可以突破国家尚有标准的情况下,创造性地针对电动三轮车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则。也是给全国开了一个先河。

  【刘伟雄】:城中村乱堆放、乱丢垃圾情况极为严重,如果没有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辅助极难运营,因货车无法进入城中村窄巷,恳求环卫行业纳入特定行业,我们行业也赞成规范管理。

  【广东优速物流有限公司】:我司认为,快递三轮车可以由政府部门联合邮政管理局一起制定合理的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审核颁发牌照后准予上路通行。

  【上海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电动车保险,政府是否可以指导相应保险公司开发相应险种,这样企业也好有针对性购买。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身份识别芯片、人车对应、不得跨区域行使。合理,可行。

  【甘金旺】:第三个议题:不建议规定人车对应,可以规定:人车合规。主要是请考量企业持有备案的统一的电动自行车,提供给当日上班员工使用这类情况。且外送行业人员流动量大,人车对应如出现员工离职需重新录入系统加大企业行政工作量。建议:外送员已取得配送资格,车均已备案有牌照,即驾驶人和电动车均取得合法资质即可上路。

  【陈炼】: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身份识别芯片、人车对应,合理、可行。

  【Eric Fichtner】:Is the government planning on limiting the number of licenses given and registered bikes? For example the number of car registrations is limited?

  【彭青荣】:针对目前环卫特种电动车辆事实上大量存在,在城中村环卫保洁作业中发挥着其他车型难以替代的作用,环卫电动车取代人力三轮车系必然趋势,因此,支持环卫电动三轮车在城中村合法上路。

  【广东吉瑞货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身份识别芯片、人车对应,合理、可行。

  【深圳发速尔快递有限公司】:第三个议题合理、可行。对交通工具进行制度化管理,是为了让交通工具运行更加安全、有序,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盛积群】:第三个议题:不建议规定人车对应,可以规定:人车合规。主要是请考量企业持有备案的统一的电动自行车,提供给当日上班员工使用这类情况。且外送行业人员流动量大,人车对应如出现员工离职需重新录入系统加大企业行政工作量。建议:外送员已取得配送资格,车均已备案有牌照,即驾驶人和电动车均取得合法资质即可上路。同意此观点!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第三个议题合理可行,快递从业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管好所备案的通行工具。第三条意见合理可行。今年深圳交警正在用管理规定对两轮车进行管理,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万全可以参照二轮车的管理。

  【深圳市天赐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上牌规范合理可行。但希望完善系统,简便企业操作备案和变更。

  【彭青荣】:赞同企业和三轮车绑定!倒逼企业加强管理。同时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Eric Fichtner】:I this it is reasonable and feasible. The government should not restrict the wattage of the vehicle but require licenses and allow people to buy whatever vehicle they want.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希望完善系统,互联网+,简便企业操作备案和变更,管理能及时到位。

  【李争球】:不是特定行业,而是所有行业都可以使用电动车和三轮车,难道还要人为的制造一个不平等现象。

  【吴丕双】:第三条对特定行业用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核发二维码,安装误别芯片,不得跨区使用规定合理。但人车合一是不是要考虑到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实际困难?

  【Eric Fichtner】:@深圳市法制办 if the government has a plan to restrict the number of registered vehicles they should tell us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之前泥头车也是很多市民讨论的问题,但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断努力,现在也解决了。

  【滕晓浩】:不赞同采取人车一一对应等管理措施。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核心在于对车辆通行的管理,只要管理好车辆,谁在使用并不重要,并且车辆保险也是针对车而不是针对驾驶员。 可以参照共享单车的模式,用车企业统一上报所有使用人的资料,这其中任意一个人通过特定的二维码使用电动车,从而形成动态监控。

  【Eric Fichtner】:Foreigners are bigger and need more than 48v!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个议题:不建议规定人车对应,可以规定:人车合规。将车辆备案到企业名下,准许有获得交警局或行业协会颁发了准驾证的人驾驶; 主要是快递员流通性比较。如果人车一致,会增加很多系统上备案工作。建议:快递员已取得准驾资格的,均可以驾驶备案车辆。

  【吴雨培】:说白根本源头就是人为,出台相对应管理才是根本,不能一棒打死,不能让一些无视交通安全的来毁了更多守法的吃亏。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安全问题:四轮车交通事故更多,这是不和忽略的事实,目前快递三轮车几乎没有发生什么交通事故。特使行业备案更有利于安全管理,可追踪。

  【滕晓浩】:赞同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二维码、身份识别芯片等管理措施,总之要用最简便可行和科技监管的方法来管理,才能达到制度设立的初衷。同时要明确芯片安装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杨勤】:放开电动车三轮车的话题本身就是一个悖论。不能不顾眼前的现实,道路资源受限,如何满足。现实是,电动车上人行道,威胁行人。电动车上机动车道,又挑战机动车,不守规则,横冲直撞,随意闯红灯,恶意骑行,比比皆是,早已是不争的事实,民怨沸腾,人神共愤,对严管严罚的要求和呼声一直很高。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或由于充电引发的火灾多缘于电动车。对此行业监管从上到下都是九龙治水,看来,全国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各行业必须形成合力!

  【孙金华】:总之一句,服务行业,要做到合情合理的安排,每个服务行业协会也需要持续的发展前景,如果一刀切,那么来了就是深圳人,那就是一句口号,我们盼望政府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市民,同时也为交通规则实施制定更好更加科学的管理制度,行业协会也是市民政局批复的,请各级领导三思。

  【赖富钊】:不同意所有人都用三轮车。三轮车太危险,车身又比电动车大很多,特别是晚上有些车还没有车灯。三轮车一般都是行机动车道的。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如果置换成电动四轮车,快递末端站点在难以承受成本压力,且可能会对深圳的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场地造成压力。

  【滕晓浩】:车辆不得跨区域行使也没必要了,车辆的安排和调度使用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只要做到人车实时管控,企业营业范围内应该都是可以…… 而且这些特定行业通常都是覆盖若干区域,限定不得跨区使用,也不利于企业管理。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快递服务民生,国务院颁发暂行条例也明确提出。出台备案政策是能合理解当前矛盾的解决方法。

  【杜建民】:一方面政府加强引导与对提高蓄电池存电量储备总量上的研发力度,同时规范充电设施与充电行为,减少安全隐患。

  【滕晓浩】: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在立法中应着重考虑。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一旦着火,危害难以估量。

  【上海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议从生产销售环节政府就监督好车辆及电池的安全性,另外政府可以设定集中充电电桩。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从目前情况来看,通过邮管局的开会宣导,日常巡查,行业协会在开展备案工作时的提醒、经常性督促等,各快递企业能积极落实行业主体责任,按照安监、城管、街道等部门的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防范可能出现的充电安全隐患。目前,我市快递企业备案的电动车基本上都是采取企业自建的统一充电设施或者是委托第三方提供的充电设备进行充电,均未出现过因充电问题导致的安全事件。

  【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建议政府合理规划布局【在各社区等】:、建设更多便捷充电站点【可以实施有偿便民服务】: 2、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充电站点建设,加快充电站建设速度。

  【滕晓浩】:现在很多小区都没有充电设施,居民想在户外充电也没法充电,物业说没地方也不管。建议参照电动机动车的管理模式,在居民小区里的指定停车场位置安装充电设施或直接利用电动车的充电桩进行多功能改装。

  【赖富钊】:电动车充电的地方太少了。特别是锂电池的电动车。都找不到几个充电口,要自己带充电器在插座充。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三轮车电池拆下,在专门的充电房集中充电,做好消防措施,并定期检查。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充电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应该多头管理而不提出建设性意见。社区园区可以建设公共充电站,也要为企业指导充电方案。

  【吴丕双】:建议要把电池拆下来放在一个地方(容易监管)充电,横七竖八也没有那么多可以安装充电插座的地方。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保出厂电池的产品质量、单独安装充电装置、尽量要求选择在室外规定区域集中充电、安装摄像头监控或安排人员巡逻。

  【吴雨培】:充电用电现在出题在于城中村问题比较多,很多房东楼梯间都不允许充电甚至禁止停放电动车,应当解决城中村乱停乱放,充电乱搭线

  【滕晓浩】:可以在一些公共设施场所建设小型充电设施示范点,这样可以便于居民和特定行业驾驶员充电使用。这样既安全可靠,也可以为住宅小区安装充电设施提供样板。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电动三轮车也是新能源车,既节能又环保,目前深圳很多社区都建有供电动三轮车充电的设施,充电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深圳市中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三轮车电池拆下,集中充电,派人值守,比二轮车安全,占地小,方便管理。

  【北京三快在线.希望政府部门针对特定行业统一建设换电站,既方便管理,也能满足安全要求; 2.如政府部门没有统一建设规划,应支持行业企业自建换电站,并在选址、用地方面提供方便; 3.换电站建设可与信息查询、商品售卖、警务站等合并建设,既提供换电方便,又满足其他需求。

  【范大义】:充电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电池接触不良,充电器与电池不匹配导致的。建议强制要求用匹配的充电器给电动车充电。还有就是充电时间不要超过12小时。

  【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现在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需求量大,期望有关部门也可以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设置和统一管理,解决外送员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降低安全隐患。政府也可以给集中设立充电场所的物业小区政策支持或补贴。

  【滕晓浩】:正常情况下,特定行业的电动车充电应在企业指定的范围内充电。对于居民及使用电动车中途需要充电,则可以考虑在居民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区域设置充电装置。

  【赖富钊】:我这里充电一小时0.66元,有点点贵。充电桩又不多。一个村起码有上千太电动车。但是充电的地方充电插头不多。有时候跑几个地方都没有空位。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三轮车电池都是可以拆卸的,集中充电也不会占用很多地方,深圳很多地方的村委都建有公共的充电设施供电动三轮车充电。只需要做好监管和消防措施。

  【广东优速物流有限公司】:建议设立统一的标准充电站或充电桩,安全方面有保障,同时也便于政府部门监管,减少或避免使用人员在家里充电而引发的火宅风险。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充电场地、充电设备设施的配置都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给予解决和标准的制定。

  【黄育芳】:建议政府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充电柜的审核,需要什么资质,什么标准明确下来。符合要求的就是申请报批就好了。因充电柜必须安排在室外,也希望政府能从安全,管理有序的角度出发,协助完成城中村,商厦的充电柜规划指引。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建立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标准。严格操作规范。政府可考虑在这方面增加预算投资。

  【孙金华】:限制点电动车上马路之前,请交警局的各级领导先规划好,电动车道路,大部分人行横道都被报刊亭挡道了,所以很多事情人行横道问题也是影响到电动车自行车正常行走的,这个问题?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快递行业的电动车冲电都是在相关部门的指引下自己设立专门的充电区域。

  【Eric Fichtner】:Allow a third party to construct and be responsible for public charging stations. This helps to alleviat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黄明清】:充电起火,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电池用太久了!到了寿命!第二个原因是,充电器和电池不匹配!

  【滕晓浩】:立法规定里应明确充电收费、充电设施的维保和充电的安全管理等问题,做好电动自行车的配套使用管理。

  【王雪】:我想问一下,目前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二轮车的国家规范是怎样的?深圳的电动三轮车和二轮车有多少是合规生产的?安全性如何保证?

  【彭青荣】:目前,各社区均在城中村内设定了户外的的停车棚,棚内均有设置电动车充电桩,所以在城中村设定准行区是非常可行的!

  【费真勇】:建议三轮车禁止上路,充电桩不能解决问题,只能造成更多交通堵塞,充电桩有了之后,这么多三轮车,会造成片区堵塞!另外三轮车如何合法?上牌?

  【深圳市水润天下健康饮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个线、加强驾驶人前置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实施驾驶人合规管理【电子驾驶证制度】: 2、对电动车车辆纳入行驶证核准备案管理【电子行驶证制度】: 3、加强电动车生产源头管控【质量、安全等】: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和特定企业内部的自律管理作用 5、对参与自律管理的行业协会、企业给政策支持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投入、奖励。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只要电动三轮车可以备案上牌,快递企业都是会全力配合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执行的!今天讨论的车型问题、路权问题、驾驶员违规驾驶问题、充电问题都可以通过制度规范来约束管理。

  【林涌】: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也要有一些基本的宣传教育,维护和保养好车辆,自然减少事故发生。毕竟没人希望发生事故。

  【吴军】: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论证,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现行规定,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六个统一”来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即统一大数据监管平台、统一车辆标准、统一人员要求、统一通行区域、统一企业管理、统一考核机制。

  【肖雪】:加大交通慢行系统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深圳市道路电动车通行环境,建议领导亲自骑电动车感受一下行驶线路。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范围》(GB802-2014)3.2、3.3、3.6的规定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目前国家对电动三轮车尚未出台标准,市面上的电动三轮车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无法登记;且驾驶动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多未考取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们认为目前电动三轮车还无法合法上路行驶。@王雪

  【杜建民】:制度引导,严格审查建立发牌与备案机制,事后加强监管与处罚,用车违规与个人、与企业信用进行联动,建立违规预警机制,直到取消从业/营业资格。

  【上海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生产销售环节把控进入深圳市场的可销售产品符合国标;严禁电动车改装以及销售超标电动车及电池等设备。加强交通法规宣导以及在对待违法行为是除了罚款为建议加入个人征信记录,让违法者切身感受到违法行为的代价。

  【Eric Fichtner】:Licensing and education. Empowering police to regulate.

  【吴雨培】:上岗上证培训,加大处罚,同时也要开通处罚结果不满意申诉渠道,毕竟很多时候,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道路施工,有些才驶出机动车道,还有更多是因为道路不平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监管、统一车辆标准、统一人员要求、统一通行区域、统一企业管理、统一考核机制。

  【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2、第三十二条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请考量电动自行车被偷窃后,企业报警及在备案系统中的注销完成的时限。建议:随着电动车备案、二维码以及电动芯片的管理规范,希望可以帮助企业更好保障电动车的安全,例如当电动车被盗时,可以及时追踪到被盗车辆的去向。

  【费真勇】:建议禁止上路,三轮车对市民来说,有利有弊,但是目前情况来看,弊大于利,如果在不采取相关时段,交通违规,堵塞,会给市民带来更多的烦恼,

  【滕晓浩】:@深圳市公安交警局 虽然电动三轮车行业虽然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但是却有一部分厂家的相关电动三轮车以电动摩托车的身份,进入了工信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目录。

  【滕晓浩】:电动自行车本身作为机电产品已有相关管理,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现在最需要的是上路行驶、充电的安全管理,需要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设施建设、监管相配套。

  【吴丕双】:@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深圳气候多雨,比如现在外面狂风大雨,两轮车送快递送外卖很不安全很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率上升。不要禁,制定监管规则先放一些占比较大的行业用一用看效果,观察一段时间能不能管好,没有绝对的公平。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将快递电动三轮车纳入深圳市特殊行业电动二轮车备案管理系统,实行车辆备案,人员备案,人车捆绑;依托现有的快递业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对驾驶员和企业多次违规的行为实行信用不良登记,情节特别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黄明清】:建议采用记分方式!和机动车一样12分!违规了就扣分,12分扣完了就不可以用三轮!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王雪 电动自行车凭借经济、快捷等优势,在我市异军突起,发展迅猛,特别是在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市民存在较大的使用需求。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不全面、不具体,约束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国家标准遵守情况较差,95%以上的国内市场销售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突出表现为电动自行车摩托化,这就导致电动自行车呈现出自由散漫的发展趋势,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企业都认可,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加大对违反的个人进行处罚。合规上路

  【刘伟雄】:按“若干规定”已经是很完善,我是绝对认同规范管理,但清洁行业必须纳入特定行业,这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

  【滕晓浩】:建议立法可以道路规划、通行和充电设施建设、监管等方面多做考虑和详细规定,才能真到落实到位。

  【北京三快在线、在行政辖区内严格禁售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在源头上杜绝隐患。 2、定期对辖区内特种行业的具体用车人培训、宣导。 3、交管部门与特种行业企业共同评估电动自行车的行驶线路,通过地图导航的方式引导电动自行车使用人遵章行驶。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快递行业车辆统一标准,企业统一管理,三轮车备案上路在很多大城市已经得到推行。

  【赖富钊】:电动车可以上牌,最好低于48伏的自行车。龙岗哪里的就做的很好。我们在龙岗一般都只能看到带脚踏电动自行车,其他类型的都看不见。这些车车速慢,相对比较安全。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几个统一的管理可以管理好,电动自行车。深圳交警目前的两轮车的管理政策可以予以借鉴。

  【费真勇】:从我近期观察来看,尤其是快递行业,员工管理制度极差,目前快递行业招人困难,快递行业为什么不考虑用新的模式来管理?坚持自己的意见,三轮车不合法,需淘汰!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并不是低端的代名词,只要我们加强行业的规范管理,让快递车辆合法上路,赋予快递三轮车合法身份。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参照国际标准,结合国际设计理念,研究提出符合深圳城市形象的电动助力三轮车外形,让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成为深圳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和城市名片。

  【肖雪】:建议对电动车三轮车常使用的地点,例如菜市场,小吃店聚集地,快递集散点等场所进行升级化改造,现有情况下该几类场所人车混杂,环境脏乱差。

  【孙金华】:路边的报刊停和以前的卖报纸打电话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请领导看看,多实地考察考察,有几个不是吧自行车道路给挡住了?如今还有几个人去买报纸,市政府搞的惠明工程,路边卖菜都是把个道路挡的死死的,合法行驶那真是个难题。

  【Eric Fichtner】:The bigger bikes are safer to drive and easier to control. It is better to require licenses and safety items like helmets.

  【费真勇】:快递公司怎么保证三轮车不会违章?交警部门又怎么管理?这些都是很复杂的问题!但是有牌有照的车就不一样,交警有很好的管理系统!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也是环保的,考虑深圳的交通压力,不能放任电动三轮车无限制通行,就像不能放任汽油车无限制发展一样,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主要是用于走街串巷,住宅小区、学校、政府机关等非机动车道的末端配送,新能源四轮车效率不及三轮车。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做好人员培训、做好车辆的标识外观、保险等;对相应区域进行分时段路段进行通行管理。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此次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技术标准将于明年4月15日实施,看似放宽了相关技术标准,其实将所有技术参数纳入了否决项,将车辆标准实施了严管。如: 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提供动力输出; 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 2.2.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kg。 2.3.脚踏行驶能力: 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两曲柄外侧面最大距离小于或等于300mm; 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车速提示音:当行驶车速达到15 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提示音声压级范围为55dB(A)~62dB(A)。 2.5.淋水涉水性能:试验后,电动自行车应当可以正常骑行,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绝缘电阻值应当大于等于1MΩ。 2.6.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经10万次振动试验后,车架/前叉组合件组合件的各部位不得有可见裂纹、破损、明显变形和松动. 2.7.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 冲击试验(重物落下):试验后,组合件应当无可见的裂纹或损坏。

  【彭青荣】:从源头做起,联合工商部门将制造时速超过20公里没脚踏板等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的工厂查封?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业自身要加强对内部快递员培训和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和邮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化抄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违法及事故情况,将快递员和相关企业的违规行为纳入快递业诚信体系监管平台。

  【罗滨红】:我们有备案管理的方案,如果能够落地就能管好。将会成为深圳市另外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范大义】:我经常关注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引以为戒,因为我每天几乎都要骑车。去买个菜,出去玩,安全骑行关键在自己。安全意识必须要有。

  【滕晓浩】:同时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章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对于企业的电动自行车违章的应该使用人和企业同时罚,不能完全只罚个人; 另外处罚力度太弱,也难以起到警示。比如机动车酒驾都要入刑,这个电动自行车却只是口头警告,也太有点轻了吧。

  【吴丕双】:现在互联网技术发达,特别是咱们深圳有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公司,三轮车也可以用互联网手段增加识别,是能管好的。

  【主持人】:what do you mean by the bigger bikes?@Eric Fichtner

  【广东优速物流有限公司】:深圳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也是一个创新性城市,在电动三轮车的合法上路问题也可以做一些探索,积极参考和借鉴有经验的城市,规范管理,按章驾驶,要充分考虑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的问题和困难。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市交警出台最严格的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即时配送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统一、六个不准。外卖企业要与交警部门签订的交通安全文明承诺书,确保外卖送餐车辆的“六个统一”、“六个不准”,即:“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送餐车辆编号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平台信用管理体系、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及“不准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人或实施非法拉客、不准超载、不准冲红灯、不准走机动车道、不准逆行”。

  【滕晓浩】:电动车事故原因不在乎主要是与机动车抢道,超速,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些哪一项放在机动车不是重罚的,怎么电动自行车就那处罚那么轻?

  【陈炼】:如果建设专用通道,一定是会减少不少小汽车(燃油车的出行),而不是用纳税人的钱去解决燃油车的通行问题(这也是解决不了的)拿出这些费用建设绿色专用通道才是根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ric Fichtner】:heavier bikes and more powerful bikes. Maybe 72v bikes and more than 55kg @深圳市法制办

  【广东吉瑞货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也是一个创新性城市,在电动三轮车的合法上路问题也可以做一些探索,积极参考和借鉴有经验的城市,规范管理,按章驾驶,要充分考虑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的问题和困难。

  【郭世强】:城市管理者可能要转变观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视为城市交通的异类,应为城市交通平等的一份子,是机动车的有利补充,应该给他们相应的空间,给他们相应的权利。像首都北京以及很多省会城市那样,在规划城市的时候考虑小区和办公区配备一定的自行车场。我们国家地少人多,深圳城市空间狭窄,机动车无法解决那么多需求,民众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动自行车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将长时间存在。深圳机动车道超过7000公里,但是主动修建的自行车道不到70公里,关键深圳有几百万辆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他们没有道路可走,唯有冒险走上机动车道了。希望吸取以前的教训,以人为本,采用疏导的办法,肯定可以管理好存在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更美丽的深圳。

  【黄育芳】:整车质量小于55kg,风一吹就倒,尤其像深圳大半年都是下雨台风天的,谈何安全?

  【滕晓浩】:都知道深圳的司机在深圳开车就会很守规矩,出了深圳就乱开,也是因为深圳的交规要严厉得多。对于电动自行车也是一样的。

  【黄育芳】:我们在看违规数据的同时,也要看到如何帮助他们不违规,不能单靠罚。前期举行了很多场头盔的宣导就挺好的。

  【吴丕双】:三轮车有行业,公司企业,再加上个人信息采集,这些都能起到监管作用。有些比较严重的对个人禁止备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追究企业责任,相信监管部门头疼的是现在比较大问题的是没有组织的个体难于监管及追责。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邮政管理部门将积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通过形成“管车+管人+管企业”的全面监管网络,杜绝因个别快递电动专用两轮、三轮末端配送车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末端配送规范统一、共管共治、安全有序、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肖雪】:对公共道路的全面升级改造迫在眉睫,不应该总是几条主干道修的很好,而社区周边,街道周边的小路品质很差。

  【孙金华】:还有就是打的士难的问题,需要投诉,管理,比如在深圳南山区蛇口,打的士就很难,经常投诉拒载,所以就导致了很多的电动车拉客。

  【郭世强】:2012年4月深圳实施“限电”政策以来,由于缺乏治本之策,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减反增,超过400万量。2015年7月深圳交警局指挥处处长刘晓定和人大代表说:“交警在“禁摩限电”中流血流汗还要流泪,效果依然不理想,做好很不容易。” 南方日报2014年曾作调查报道《深圳禁摩限电缘何总走老路?整治两年乱象仍存》,但多年来效果依旧不好。 我认为限制的政策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已被证明是失败了,如果还是强推禁令,只会打击政府公信力,有损法律尊严,也无法成功。

  【罗滨红】:做为开放的前沿,深圳既然有电动二轮车的备案管理模式,又有电动三轮车过渡备案经验。只要政府加之用心规范管理,足于让这个行业前行。

  【刘伟雄】:各位持反对意见的嘉宾,试问你们是否有换位思考,有没有结合深圳城中村的实际情况?不要因为反对而反对,一时服务不周立刻无理指责,请大家实地体验一下。

  【林涌】: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不是以车为本,不能一切为机动车让道,不应该取消自行车道变更为收费停车位。

  【滕晓浩】:处罚不单只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要联动对所在企业同并处罚。才能督促企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培训、宣传和安全管理。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来解决执行的问题,借鉴好的备案模式有利于让民众享受更加和谐的生活。备案制下,企业配合主管部门统一标识,统一管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Eric Fichtner】:The size of the bike should not be regulated. Educating people, requiring licenses and registration is the solution. Traffic violations can then be regulated with cameras like it is with vehicles.

  【滕晓浩】:管理是要多管齐下,道路规划、通行和充电设施建设、监管等方面多做考虑和详细规定,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最终才能实现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

  【吴雨培】:交警对违停车辆也是处理不够及时,多次举报答复慢,很多停在人行道都过不了。宝安宝源路宝源新村公交站台后面(往南山方向)经常被车堵住人行道,多次举报只处理一次。

  【Eric Fichtner】:Maybe look at the regulations and laws in Hong Kong as a guide.

  【彭青荣】:对于第三个议题,人车对应,那人和车都要合格才行,对人要进行培训考核发证上岗。分级管理,分类执法,疏堵结合,不是完全禁行。

  【孙金华】:如果是真的禁止电动车不给合法上路,那么我们作为深圳锁协的一员同时也是代表全体开锁锁匠的心声,如果没有合法上路的电动车,那么这些人不可能不上门服务了,要生活要吃饭,如果一个人在深圳混口饭都混不到,一家人都饿肚子,那么讲一切交通法律都是多余了。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借鉴北京、广州、兰州等几百个城市的三轮车备案模式,出台符合深圳的管理办法。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禁摩限电实施了好多年了,即便是这样,路上的摩托电动车还是存在的,而且很多时候他们为了躲避被抓骑行很快,逆行,反而也是很危险的,干嘛不给这些真真正正有需求的企业一个名分,让我们共同来监督,共同打击违法上路者,我们企业会积极配合政府,反对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同样我们更会遵守交通条例,严格把控。

  【肖雪】:交警或者城管应当加大对慢行车道与人行车道的管理,加大对阻挡慢行车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慢行车道的通畅。

  【刘伟雄】:时代是需要进步的,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要考虑到企业的服务质量和难处,规范管理是必须的。

  【郭世强】:1、特定行业从业人员众多,流动性大。2、特定行业丢失电动车的情况非常普遍,老旧换新频率高,人车对应就难。3、现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本来价钱很低,让其付出较高价钱去安装芯片,难推行。交警就连高收入人士的机动车号牌的管理都没有做到如此的高科技的管理,要交警部门增加几十万乃至百万的繁杂工作量,警力是否足够?@吴军

  【费真勇】:个人经历,走在人行通道上,后面突然来了一个三轮车,疯狂给我按喇叭,让我让开,我当时就在想,这个不是人行通吗?难道我走错了?相信深圳2500万人口,大部分市民都经历过这种事。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咱们的城市管理者有足够的智慧去管理好,也有自已的成熟经验,一禁了之只会激化矛盾,丧失政府公信力、剥夺基层生存权、有损为民政府形象,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才是发展之道。

  【吴丕双】:全部行业放开确实也会对监管部门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是否先占比较大的行业先行先试?比如从邮政管理部门得到的信息是咱们深圳的快递一年25亿多件,诉求又强烈,有数据支撑说明,其他行业有没相关的数据比较?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要求尽快出台备案制度,更高效、更安全。

  【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深圳市是先行者,是特区,可以在借鉴其他城市的三轮车上路的基础上,优化政策导向。

  【主持人】:好了,我们针对五个议题的讨论即将结束。大家可以在剩下的时间里针对《若干规定》的其他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彭青荣】:也要严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店铺,同时在《规定》里要对生产商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予以责任明确,并开展联合执法。

  【郭世强】:@林涌 华强北,东门地铁和公交都非常便利,但是这些人还是选择了电动自行车,证明优势非常明显。

  【范大义】:从安全方面考虑的话,主要还是要加强驾驶电动车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超速,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抢道,遵守交规,事故率肯定会下降的。

  【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既然在全国有诸多城市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管理方面有现成的经验可巡,请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各兄弟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先进管理经验,出台深圳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地方标准,对于特定行业实行企业定额备案制,统一标识,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的颜色,增强市民的辨识度,形成全社会监督,学习交警对于机动车违章随手拍的管理模式,对于备案车辆也进行严格监管。所属行业和企业有义务培训监督车辆使用人,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后持证上岗用车。政府应出台一套详细的管理办法,企业的车辆如果出现多次违法行、停的行为,将削减相应的电动车配额。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在现阶段,我市邮政快递行业对电动三轮车存在迫切现实需求:一是今年5月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二是电动三轮车在安全快捷和装载量上具有明显优势;三是北京、广州等同为一线城市,均允许快递行业专用电动三轮车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有限制地通行。有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可参考借鉴。@费真勇

  【吴雨培】:主要办理备案审核太久了,人员变更,车辆被盗,很普遍。公司目前也有一批备案电动车到现在还没办下来,哪怕有几个不合格也一起被退,导致部分都无法使用电动车。

  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现行规定,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六个统一”来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 一是统一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快递电动三轮车纳入我市特殊行业电动二轮车备案管理系统,实行车辆备案、人员备案、人车捆绑;依托现有快递业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对驾驶员和企业多次违规的行为实行信用不良登记,情节特别严重的实一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快递电动三轮车纳入我市特殊行业电动二轮车备案管理系统,实行车辆备案、人员备案、人车捆绑;依托现有快递业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对驾驶员和企业多次违规的行为实行信用不良登记,情节特别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二是统一车辆标准。统一车辆选型、车速要求;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加装定位、限速器等电子配件;统一车辆编码;统一购买车辆保险;统一车辆停放。三是统一人员要求。统一培训,所有驾驶人必须经过至少3课时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与驾驶技能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驾驶电动三轮车;统一着装,穿戴有企业标识的反光工衣、安全头盔、工作证。四是统一通行区域。在保障区域交通通行安全及不增加通行压力的前提下,分区域、分地段合理确定备案车辆的通行区域。五是统一企业管理。由快递行业协会统一负责车辆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快递企业要建立健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快递员依法上路安全行驶意识。六是统一考核机制。公安交警部门和邮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化抄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违法及事故情况,将快递员和相关企业的违规行为纳入快递业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肖雪】:路权平等,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应当享有高品质通行质量的权利,这是一个城市开放包容,以人为本的基本情怀,现阶段机动车有平整洁净的柏油马路可通行,但是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体验感却常有瑕疵,因此加大后两者通行环境的改造,加之执法力量跟上,保证秩序,相信道路混乱情况将有所改善。

  【范大义】:是的,我前段时间去宿迁出差,他们那是全国文明城市,不禁电动车,有非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很高。人民生活很惬意。

  【深圳市新永琪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快递行业电三轮备案过渡期即将到期,在新的管理方法未出之前应该延长过渡期。

  【Eric Fichtner】:Shenzhen is missing out on revenue source from a large industry in quality electric and gas motorcycles. Please Implement reasonable laws and licensing allowing this and realize a multi million rmb revenue source.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第九条【统一管理】:建议增加 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到共享经济的需求、现状,制定符合共享经济特征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加强引导,加强牵引,开放备案制度,政府、企业、民众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出行,不要一禁了之,提出更好的备案方案是上策。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第八条 【备案管理】: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备案后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身份识别芯片。建议修改成 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需有特定行业识别标志。

  【深圳腾辉实业有限公司】:面对深圳的道路车辆密度和交通压力,交管和相关部门不辞劳苦,为 深圳缓解交通压力付出很多。我们深圳是先行者,开放包容,来了就 是深圳人。电动自动车(三轮车)是特殊行业的现实迫切需要,我们 可以通过多方协同加强监管疏导,相信可以构建一个良性循环的交通环境。

  【彭青荣】:建议向杭州学习,施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离,人车各行其道确保安全,同时也缓解了汽车拥堵的情况。

  【深圳市中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快递员大多都是农村外来务工人员,不能让我们这些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兴冲冲的来,做正当行业,车被收,人被拘留,含泪离开。强烈要求三轮车合法使用。

  【林涌】:前一段时间,深圳市政府要在今后三年内,新建设或改造道路,必须设计建设非机动车道,希望能实行这个承诺。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第14 15条 在制定禁行区、限行区域以及数量的时候 应当充分听取特定行业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的需求。

  【广东优速物流有限公司】:我们针对的不应该是快递,应该是电动车是否是社会进步的应用工具。从自行车到燃油摩托车、从燃油摩托车到燃油汽车、从燃油汽车到清洁能源车(天然气)、电动车,每一个产物的产生都是时代、技术进步的象征,凝聚了无数各方面科学家的心血;电动车的概念:节约能源、超级环保,减缓地球灭亡的一点点的良性改变;而在一个城市,尤其是发达城市,土地资源稀缺,为了生活用地和商业用地,留给道路的空间一再压缩,所以我们这些发达的城市的道路规划和现状是很不规范,就像一个小区要留消防通道一样;可是我们的道路呢:人行通道狭窄、无或少有自行车通道、机动车道不规范、、、、电动两轮和三轮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环境污染、城市拥堵,并更实用与民众;不能说因为出现一些事故、出现一些违章就要彻底扼杀一个产物;众所周知摩托车目前在一些国家、甚至我们中国一些城市,还在正常实用,他们在用管理来解决、去减少事故和违章。快递只是服务于大众的行业,为了使我们都能享受到廉价并更好的服务,为了更好的效率和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客户,也为了适应那并不规范的城市道路,选择了电动两轮、三轮车,快递员不是罪犯,也许您、我、他的家人正在享受快递带来的便捷服务;为何不能给快递一片蓝天呢?

  【吴雨培】:不仅仅是特殊行业和商业用车,家庭使用也是,对于一车一人的备案,可考虑下有时候本人没空,家庭其他人员临时开去接送小孩呢?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第 18 19 20条 建议在法规中明确给予企业自行操作备案系统的权利。

  【黄育芳】:其实禁摩限电的出发点是为了我们大众的安危,有规章有制度才有管理。只是现有管理下违章情况还是日益增加,我们就需要反思一下。感谢有这样的平台让大家都能说说看法,建议。我相信能配合政府部门有心管理内部员工的企业,政府也不可能一味制约他们,加重企业负担,我相信为市政道路扫除垃圾,为市民传递便捷的工人群众,政府也会做好保障及考虑。期待政府结合今天发言后的总结及下一步规划。

  【费真勇】:深圳不比其他城市,深圳人口太过密集,如果全市打通非机动车道,我相信部分地方可行,绝对做不到全方面覆盖,包括充电桩,就算现在的新能源也没有做到全方面覆盖,各位来参加听证的,只是为了企业,公司,个人,我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多听市民的真实体验,不管什么行业,服务的都是市民!

  【刘伟雄】:我们清洁行业是受多个部门,如城管、街道、市政部门和交通部门等联合监管,将清洁行业纳入特定行业,我们能不规范吗?

  【吴丕双】:不要一禁了之,循序渐进。建设新时代深圳特区需要各界人士包容发展的眼光来对待新事物和监管压力,对民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要给予便利,因为百姓便利带来的压力也不能把全部监管责任推给一个交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应当承担起责任一起来,既适应民生又能有序监管;谢谢!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第 18 19 20条 建议在法规中明确给予企业自行操作备案系统的权利。

  【范大义】:我建议电动车的技术规范要求取消脚踏要求。有啥用啊?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脚踏?有脚踏两边还多出来脚踏板,更容易撞到道牙子,发生与机动车刮蹭的风险!!

  【林涌】:只有政府有决心,能以人为本,方便大家出行,相信一定有好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禁了之。好的政策群众自然会遵守,而反之只会刻意触犯。

  【Eric Fichtner】:Restricting the size, weight, and voltage of vehicle is not the solution to make the roads safer. Educating the riders through licenses and allowing bikes to be registered is the solution. Safety can also be strengthened by strict enforcement of the laws using cameras and police officer enforcement. Traffic violations should be strictly enforced with larger penalties. This can also increase revenue to offset the cost of educating the people on safe riding techniques and laws.

  【范大义】:对于限速25,我的看法是可以根据不同路段限速,车流量少的地方可以吧速度放宽到45,拥堵路段或者红绿灯路口限速25可以。

  【林涌】:关于电动自行车规格,应该设置分级管理,45公斤一下按新国标执行,超过80公斤以上就规定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管理。

  【黄明清】:感觉二轮电单车,三轮车!深圳市政府统一标准化好一点!要不由深圳市政府指定一家企业生产!

  【郭世强】:面对电动自行车,无非就是要解决3个核心问题。1、交通事故多;2、几个商业区停放过多;3、充电引发火灾。 解决以上问题如下方法:

  1、在深圳现有人行道划分出1-1.5米宽,铺好沥青,特别是在交叉路口的道牙处,把道路沥青铺高一点,与1.5米宽“自行车道”平缓衔接。只要电动自行车不跑到机动车道,交通事故就会大大减少。我观察过,笋岗路皇岗路深南路人行道上有“绿道”(就是划分1.5米宽铺好沥青)的,机动车道上几乎看不到电动自行车。很多交叉路口的道牙很高,人行道坑坑洼洼,骑上去很难受,逼得很多人冒死冲上机动车道。之所以他们喜欢在机动车道上跑,不就是因为图机动车道舒服吗?当把人行道搞得和机动车道一样平顺,他们何必冒死上机动车道呢? 当政府在做好人行道的平顺工作之后,应该立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冲红灯和在机动车道骑车的处罚金额,目前的20元每次太低,无法达到效果,要提高到100-200元。最好是随违法次数增加罚款。

  商业区停放过多的问题,其实也是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建议还是提供多一些自行车停车场,毕竟腾出1个车位,可以放10辆自行车。社会需要多元化,光顾着高端化了,其他问题会层出不穷。

  充电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民房和多层住宅的楼道内,之所以使用者把车放在这些地方,一是防止被偷;二是充电方便。如果物业公司可以在保安亭附近,腾出2-3个车位搭好自行车棚,拉好插座,就完美解决了被盗和充电的问题。那么问题就迎刃而解。腾出1个车位,可以放10辆电动车,每辆收1元一天,1个车位也是300元一个月。物业并没有损失,可行性大。

  【吴丕双】:整体上感觉深圳法制办发布听证是非常开明的,值的点赞!《若干规定》一二三条的拟规定目前是非常合理的,相信是经过大量的工作得出的,作为市民我赞同。至于第四,五条监管具体方法建议和相关协会,技术信息企业(互联网企业),使用企业沟通制定具体措施,相信是可以做好的。

  【王雪】:我的理解是,对待电动二轮车,深圳应采用禁限疏组合拳;对待超标电动三轮车,应参照机动车管理。应该禁

  【彭青荣】:能不能给电动车配备相关的保险服务,电动车如果按照规定行驶出事故能得到相应的理赔。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关于备案管理,是一种创新管理模式。 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外乎“禁、限、疏”三种管理模式。目前全广东省各地市均未对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管理,主要原因在于登记管理不能有效改善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如武汉、成都等地现无法有效取缔超标过渡车辆,考虑社会因素过渡期一再延长(3年又3年),反而导致更多的人去购买超标车辆。根据我市简政放权、便民利民行政管理方针,备案管理方式较为灵活,可以让其他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共同对行业准入、人员准入、安全教育、车辆标准、车辆总量、源头监管等实施有效监管,降低管理成本,能发挥共建、共治、共管的全方位管控。且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特定行业(邮政、快递、外卖等)已有比较成熟的备案管理机制。

  【赖富钊】:2轮电动车,在非市区,我还是同意不限行。因为公共交通的确还没有那么方便。有时候不开电动车去上班的要行很远才有公交站,非主干道公交车又少。很多上班族的还要转几次车。比自己开电动车还要浪费时间。搞不好还会经常迟到

  【肖雪】:如有可能,引入非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培训考核系统(参照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提高非机动车驾驶员准入门槛,加强学习教育,违反交通归责扣分,扣完不允许上路。

  【吴永强】:有效的管理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一禁了之有点鲁莽,为了方便市民,有多少从业人员要经受雨中淋,太阳暴晒,他们无怨无悔,可为何还要遭受车被扣,人被拘,罚款等等的痛苦?受伤的总是他们!恳请政府重视!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我想发表一些个人看法,我曾经也在警务系统做过辅警,城市建设固然重要,可是一个城市的建设好不好,与人口也是密切相关的,敢问在场的,有几个是深圳本地的,基本上都没有,那么敢问当初你们来深圳的时候又有几个有车的人,没有那么多一心想要拼搏的 年轻人来到深圳,那么深圳会有今天这样的建设么,我们快递行业需要的工具可能是很低下,都知道坐在小车里舒服,可是他们坐在小车里就要面临着少汗水,少收入,其实他们在挥发 的不止是汗水,还有激情,一颗积极上进的心,但是,因为得不到支持,一次次的伤害者那些挥汗如水的快递员们,又敢问,为什么快递行业现在每天要派送如此多的件,是因为那些高端品质生活的人可能连狂商场都会觉得麻烦,而我们的快递小哥只是希望得到一个顺手的工作便利工具,多赚一点工资,哪怕多挥洒一些汗水,希望各位领导真的用心来关注一下我们,谢谢啦!

  【林崇顺】:建议1:为安全着想,又照顾行业需求,请规划局先划出慢车道或交委依道路情况做好慢车道,做好一个区域放开一个区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在没有充分完善情况下,不建议放开电动车行驶

  【Eric Fichtner】:By implementing comprehensive and reasonable laws regarding electric bikes Shenzhen can be Chinas shining city and be the city that all of cities look to for creating or improving their own laws.

  【王雪】:我的理解是,对待电动二轮车,深圳应采用禁限疏组合拳;对待超标电动三轮车,应参照机动车管理。

  【王雪】:合标电动二轮车,可行驶在自行车道,超标电动三轮车,不适合行驶在自行车道,只能上机动车道,小区内除外。

  【Eric Fichtner】:Thank you for this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in this unique forum to help improve our city.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历史上,我市道路建设确实忽略了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目前,国、省、市政府倡导和鼓励发展公交+慢行出行模式,自行车道建设再次被纳入作为道路新建要求,同时大力发展绿道,自行车骑行环境不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自行车道约1189公里(双向),今后全市新建及改扩建道路100%设置自行车道,至2020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自行车道不少于1000公里。自行车道原则上避免与人行道共板设置,目前,我委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试行)》,对自行车道形式、布置方式、设计速度、设置宽度、车道铺装、过街设施等提出了设计要求,从设计源头着手,指导自行车道的建设工作。市交通委将在设施供给上尽最大努力,为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所有非机动车出行方式提供保障。

  【孙金华】:第五个议题,深圳现在有大约4000开锁人员,正规备案开锁人员接近1000人,这个数据是一个真真实的数据,请问这么多人员有什么办法来好好管理疏通,科学的分配,这些人都没有纳入到正规合法上路,请问这些人如何能够更加有效的管理,如何疏通,这就需要交警局领导合情合理安排。

  【主持人】:Thank you for your participation.@Eric Fichtner

  【郭世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现有人行道划分出1-1.5米宽,铺好沥青,特别是在交叉路口的道牙处,把道路沥青铺高一点,与1.5米宽“自行车道”平缓衔接。只要电动自行车不跑到机动车道,交通事故就会大大减少。

  【赖富钊】:哪位市民说得对,我也不同意派出所的协警有权拦截电动车检查,要不然太多腐败产生了。

  【范大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现有人行道划分出1-1.5米宽,铺好沥青,特别是在交叉路口的道牙处,把道路沥青铺高一点,与1.5米宽“自行车道”平缓衔接。只要电动自行车不跑到机动车道,交通事故就会大大减少。

  【陈炼】:@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现在修建的也叫自行车道吗,麻烦自己去体验一下,这路面质量太差,坑坑洼洼,路面落差大(今年开始才有些地方有填了水泥,给自行车一个缓冲)

  【林涌】:希望现阶段交警执法时,对非机动车闯机动车道的执法过程中,不要为执法而不顾现实道路情况,如蛇口片区内许多人行道不到一米甚至只有半米多,执法机构也在此执法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滕晓浩】:电动自行车的立法任重道远,现在出台非常及时,具有积极的作用。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一直都不是很清晰明确,期待能予以给市民一个明确清楚的规定。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一方面是基础设施的先天不足,一方面是城市的需求逐步在扩大,解决问题应该折中考虑,后续逐步改善!还是迫切希望能多关注基层的需求

  【吴丕双】:从市容角度出发建议出台电动三轮车标准要有大致统一外观,要有车厢加锁,防止东西掉出来影响交通秩序安全和失窃。

  【主持人】:提高立法质量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期待您再次参与我们其他的立法听证活动。再次谢谢各位的参与!

  【林崇顺】:什么样的理由都是理由,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没有理由可讲,在没有保障、没有规范、没有有效管理的情况下不建议放开电动车上路

  【赖富钊】:电动车限行区域要合理,我看到那个计划。有些地方有非机车道的,车又不多,也限行就不合理了,例如宝安区的宝石路。

  【郭世强】:交警在“禁摩限电”中流血流汗还要流泪,效果依然不理想。关键是让交警对付几百万骑车人,怎么能够好?你把路修好了,没有交通事故了。用得着大家那么辛苦吗?

  【林涌】:希望交委能考虑自行车运动的需求,现在从蛇口要去大鹏骑车,简直难于上青天。深圳湾一段很好,但深圳湾如何和梧桐山连,是否可以规划一条自行车快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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