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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注: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4,923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6,090户。
2报告期内,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截止2021年6月30日收市后,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股份1,349,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号)。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专注主业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的出口龙头企业。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OEM/ODM模式展开,从国际小家电产业链分工来看,海外品牌方主要负责品牌渠道的销售服务,而产品实现过程如研发、设计、制造等环节,主要由国内的相关企业去完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多年的OEM/ODM经验积累形成了较强的规模优势,培养了产品策划、工业设计、技术创新、快速量产等服务能力,形成了较强的产品综合竞争优势。
针对国内市场,公司实施“一个平台,专业产品、专业品牌”策略,通过打造品牌矩阵的方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公司目前运作的品牌主要有Donlim(东菱)、Morphy Richards(摩飞)、GEVILAN(歌岚)等。其中自主品牌Donlim(东菱)主要提供大众化、性价比高的生活电器产品;公司独家代理海外品牌Morphy Richards(摩飞)在国内的销售,Morphy Richards(摩飞)的定位主要提供是中高端生活电器等产品;个护美容电器品牌GEVILAN(歌岚)等尚处于初创阶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年轻消费群体更加关注社交属性强的产品,社交电商模式在小家电行业内逐渐兴起。为更好地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公司近年来,将国内品牌业务提升到与海外销售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成立国内品牌事业部,各品牌的产品定义、营销推广由不同的专业销售团队运作,各品牌的品牌策划、产品研发设计、品质管控、物流等为资源共享平台。同时,公司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产品综合能力,采取“爆款产品+内容营销”的方法,建立“产品经理+内容经理”双轮驱动机制,在公司运作的Morphy Richards(摩飞)品牌业务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把这种方法拓展到到公司其他自主品牌业务。
2021年上半年,世界经济总体呈现修复性增长态势,但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或“疫情”)反复,全球经济恢复进程存在一定的波动。今年上半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国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7%。
面对全球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持续专注于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4,400.7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1.69%。
外销方面,今年上半年,公司国外营业收入实现514,836.40 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3.35%。2021年上半年,外销需求仍然比较旺盛,但受全球疫情影响,今年5月份以来,国际物流运力持续紧张、客户国际物流运输成本畸高等因素,对整个出口行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公司客户下单及出货的节奏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
内销方面,今年上半年,小家电行业的景气度相对较弱,加上公司自主品牌业务去年上半年的基数相对较高,自主品牌业务2021年上半年增速有所放缓。2021年上半年公司国内营业收入实现149,564.3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2.88%;其中,公司在国内独家授权经营的海外品牌Morphy Richards(摩飞),2021年上半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实现7.7亿元左右,较2020年同期增长近10%;公司自主品牌Donlim(东菱),2021年上半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亿元左右,较2020年同期下降40%左右。公司下半年会陆续推出更多创新产品,同时加强渠道运营,争取自主品牌业务实现稳定发展。
公司未来将会在继续巩固提升现有西式厨房小家电优势产品(如电热咖啡壶等)的基础上,逐步向家居护理电器(如吸尘器等)、婴儿电器、个护美容电器(如电动牙刷等)领域扩展。同时,公司也将利用自身产品技术服务平台优势,采取专业品牌运作策略,大力发展国内自主品牌业务,通过产品、渠道、营销方式等创新,不断提高国内市场销售份额。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4,400.7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1.69%。其中,国外营业收入实现514,836.40 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3.35%。营业成本 546,625.85 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2.21%,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及原材料成本上涨。
2021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21,942.19万元,同比上升22.86%;管理费用34,302.72万元,同比上升27.65%;研发费用19,188.69万元,同比上升20.56%;财务费用2,746.64万元,同比上升415.08%,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4,498.85万元。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0,361.85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25.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32.39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27.04%;基本每股收益为0.3802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29.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07%,较2020年同期减少了4.47个百分点。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前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快速升值及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升,短期内对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的影响。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应对:一方面公司通过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效率的改善及策略性采购安排等系列措施持续消化成本上升压力;通过签订部分远期外汇合约等措施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对原有产品采取调价措施,但调价的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50.41万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146.17%,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1、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8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同意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相关申请于2020年10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受理,并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3号〕文件,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具体情况如下:企业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3;发证日期:2020年12月9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等相关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颁发证书之日所在年度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二级代理服务ip、《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0,326,372.60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29,713,788.82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84,337.2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5,517,391.10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报告期内IPO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累计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4,162,458.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3,693,300.00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3,693,3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07,577.9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07,577.92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2,690,192.5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6,503.33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1年1月13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1年1月13日与公司、东莞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164,162,458.55元,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902,690,192.58元,公司共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余已注销)。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已部分投产实现部分效益,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截至2021年6月30日,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在本项目建设期期间,公司陆续接到客户相关产品的订单,因此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前期在公司其他生产场地调配安排了专线进行相关订单产品的生产,已实现部分效益。
注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0.65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65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4:公司持续投入自动化建设,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4月追加预算5,0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35,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5:截至2021年6月30日,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6:截至2021年6月30日,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7:截至2021年6月30日,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8:截至2021年6月30日,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降低产品不良品率。
(1)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管理能力支撑,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智慧生产园区管理系统,是指公司将基于经营管理中的生产、仓储、物流等流程中对安防系统的应用需求,建立以视频监控、身份识别硬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园区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优化各园区之间的智慧管理。
②5G+工业互联网应用,是指公司利用5G与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机器互联,实时采集生产数据,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制造、物料配送智能化水平,实现订单管理个性化、物料配送智能化、应用数据可视化。
③供应链产业集群,是指以供应链协同互联技术为核心,借助行业影响力将上游的供应商信息协同互联,建立单独的订单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自动下单及智能送货功能,提高采购部门工作效率。
④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是指通过建立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搭建品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升售前、售中、售后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公司与客户间的交互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2)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品牌营销中心和品牌物流配送中心,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运营管理能力,并提高公司品牌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通过产品追溯功能的载入,采集产品售后信息,以实现产品售后信息反馈与品质改善的闭环,从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