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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北亚新媒体有限公司吉林IP TV、有线电视业务内容合作入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东北亚新媒体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3.2具备与其他广电新媒体IP TV平台、有线电视平台合作能力与经验。(提供合同或者平台方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文件)。
3.3投标人与通信运营商无关联关系且所拥有的全部节目内容均具有合法、完整、有效的版权(提供承诺函)。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线)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浏览器自动更换代理ip,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