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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康龙化成(03759):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於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原标题:康龙化成: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於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
康康龙龙化化成成((北北京京))新新药药技技术术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关关于于注注销销回回购购股股份份减减少少注注册册资资本本暨暨通通知知债债权权人人的的公公告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2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通过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减少 9,608,288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87,394,297元减至人民币 1,777,786,009元。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代理ip如何识别手机。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关关于于康康龙龙化化成成((北北京京))新新药药技技术术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2024年年第第二二次次临临时时股股东东大大会会、、2024年年第第二二次次 A股股类类别别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及及 2024年年第第二二次次 H股股类类别别股股东东大大会会的的 法法律律意意见见书书
致致::康康龙龙化化成成((北北京京))新新药药技技术术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就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供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线.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线.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一一、、本本次次股股东东大大会会的的召召集集、、召召开开程程序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28日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刊登了定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3. 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4.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二、、本本次次股股东东大大会会的的出出席席会会议议人人员员资资格格 1. 出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7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07,310,68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下同)的39.7860%。其中: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77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73,887,37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060%;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3,423,30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1%。
出席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7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内资股(A股)股份数为673,887,37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内资股(A股)股份总数的45.6486%。
出席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外资股(H股)股份数为33,375,06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外资股(H股)股份总数的11.0683%。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三三、、本本次次股股东东大大会会的的表表决决程程序序、、表表决决结结果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列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06,775,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266,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268,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表决结果:同意706,835,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29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17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表决结果:同意706,784,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反对258,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弃权268,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表决结果:同意673,413,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29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178,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表决结果:同意33,374,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