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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与日俱增,外贸骗局更是层出不穷,很多厂家因此遭受巨额损失。在接触新客户时,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多筛选或对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小编整理了2023年12类最新骗局,希望外贸人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今年最新案例:2月7日上午,在国际商贸城经营体育用品的倪先生通过朋友推荐,添加了一名客户为微信好友。该客户向倪先生豪爽地订购了21万元人民币的货物,但提出要使用港币账户进行交易。
2月8日下午,客户联系倪先生称,其已打款36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31万元)至倪先生提供的账户,多出的10万元人民币希望倪先生用人民币帮忙汇款给另外两个客户。倪先生不疑有他,同意帮其汇款。
这时倪先生才知道,原来这名客户实际是使用境外银行支票业务发起转账,如果24小时内不与银行确认,转账资金就会撤回。
在这个过程中,骗子利用的信息差是香港地区特殊的金融体系——香港地区的银行,是把“到账”和“入账”做了区分的。有一些转账或支票是可撤销的,你看到的只是挂账,款项还没有真正到你的账户里。
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需获得原收货人的书面同意。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权在货物实际交付前已经转移至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confiscate)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
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
对于长期滞留港口或者无人提取的货物,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有些土耳其外商就利用了这一海关规定,以种种理由不提货,等到海关拍卖时,再作为法定第一购买人以极低的价格买进。
而且,土耳其小公司居多,公司注册和倒闭都很容易,许多小公司出现纠纷后即宣布倒闭。有些“集团公司”注册许多公司,倒闭一家不影响其运作。公司倒闭后无法再追账。
这就为骗子创造了骗货的条件。骗子会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最后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印度海关规定,货物抵达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进行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进口人编码(IEC编号),货权便已转移进口商。
此时,无论货主、货运代理或者船运公司whatsapp 在中国,都无法控制货权,无论FOB或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无论是L/C、D/P或者T/T,印度进口商都可以不退运。
一旦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不要货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办理退货手续。
同时印度海关还规定: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印度买家不做延长申请的话,出口商的货物在海关存放30天后就会遭受到被拍卖的命运。
因此,少数印度买家就利用本国海关条款,以市场价格下跌、产品质量不好等借口迫使国内的经营户降价,在面临无法清关且易被拍卖的窘境时,国内出口商一般只好选择降价处理货物的方案。
根据阿尔及利亚海关条例,货物到港后21天加2个月内未被提走的,海关当局有权拍卖,拍卖所得收缴国库。
此外,出口到阿尔及利亚的货物,如果退运或转运至别国,需要出具收货人的拒收证明,否则任何人(包括货主或出口商)无权将货物退运或转运。
根据该规定,如果外国出口企业在收到阿尔及利亚进口商部分定金或预付款后即发货,货物到港后,一旦出现进口商拒绝或不能及时支付余款,并且拒不出具拒收证明的情况,货主或出口商将无法退运或转运货物,只能任由阿尔及利亚海关没收和拍卖,或被迫主动与进口商协商,在最后期限前低价卖给进口商。
非洲知名企业AGCA公司求购货值为53万美元的烧碱,随后与之签订了货值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OA30天!
货物抵达蒙巴萨港后,A公司多次催促买方联系人付款,但遭到拒绝。此后,28个货柜中的19个被相继提运乌干达,9个货柜滞留蒙巴萨港仍未提出,不仅货款两失,还产生了巨额滞港费!
据悉,SAT是一家由乌干达不法商人假借国外知名公司的名头在乌干达境内注册的公司,该不法商人在乌境内注册了十多家类似的公司,其目的是为实施商业诈骗提供便利。
出口商与买家的订单已经谈妥,把收款信息通过邮件发给买家后,在美滋滋等到账时,突然接到了买家在WhatsApp上的询问:“为什么这次的收款账号改掉了?”
建议与客人互加WhatsApp等即时聊天工具,约定汇款前会double check账户信息,并强调,如果更换账户信息,一定要通过即时聊天工具或电线、代付款骗局
“天使”买家下订单后竟然打了远远超过订单金额的一笔钱过来(甚至会一笔接一笔汇来更多的钱),更奇怪的是,这笔钱往往不是从买家所在的国家打来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就有个货款汇出地的公司找上门来,说自己遭遇了钓鱼,钱被黑进了卖家的账户,并报警要求冻结出口商的账户、返还货款。而此时出口商已经按照“客户”的指示把钱转给了“其他中国供应商”。于是经侦只能冻结这个“好运”的出口商的账户,然后再进入调查阶段。此时已必然会影响到出口商的正常经营。
开发的买家很好沟通,几乎什么都答应,唯独在谈到具体付款方式时,客户要求做D/A或O/A,说他们非洲都这样。当出口商提出收汇方式风险太高时,买家表示,理解你,咱们第一次合作,你有这种疑虑也情有可原,你要实在不放心,你去投一个中信保吧。
请注意,中信保保障的是商业信用风险,不是商业诈骗风险!警惕那些让你“不放心就去投保中信保”的买家,一旦买家这么说,请立刻去看他的邮箱,是否为合同签订方的企业邮箱,他的收货地址是不是合同签订方的地址。尤其注意那些在保险投保事宜操作完毕后,要求出口企业将货物发给另一家公司的客户,即使收货公司的名字与合同签订方非常像,甚至是合同签订方的全称+XX branch,这也并不能证明此客户是彼客户!
这种骗局一般是买家有意识地一步一步将出口商拖入坑里,最终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再提出打折等一系列不合理要求。
疫情发生以来,老客户虽然仍在订货,但付款开始越来越不准时,每次都要三催四请,状况百出。催多了,买家扔过来一张水单,但公司财务查账发现并没有货款到账。买家推说是银行的问题,出口商则咬定不到账不发货,最终买家发来了一张新的水单,同时货款也到账了。
这是目前最严重的,非常多的骗局方式,基本上无解。这个骗局属于多方配合缜密的团伙作案。一个骗子以采购商的身份过来询盘、下单。这个过程都很正常,但付款的时候会多打款,一般高出货值很多倍。并且是从第三方账户中打过来的。很多外贸企业觉得只要款到就安心了,那这风险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