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代理和伪装IP
又看到难兄难弟的文章了,有个家伙批评某教授潜规则在校女生又被告了,这已经四五年前的事情了,我为什么说“又”呢?这个家伙很犟,第一次从互联网法院打到线下法院,输了之后赔钱,事后感叹,又去写言论自由与社会批评之间的关系,再次提及这个教授的名字,现在又被告了,索赔金额不少,要是请律师也得万元起步,于是他又出来求助。
我也被这个教授告了,讨价还价赔了几千了事,有人或许认为我太怂了。而我是怎么想的呢,这根本不是名誉权侵犯的事,也不是讨论社会批评宽容度的事,而是一些团队在利用法律漏洞进行法律产业化,牵扯到利益,必须对散户韭菜进行产业化收割。
我因曾是被告,进入互联网法院后台一看,关于该教授对他人的起诉好几千个呢,这是律师团队代理的,这叫“风险代理”,教授本人即使不想起诉别人,律师团队不答应啊,所谓的风险代理,就是不用先给律师费,给你打赢了拿提成。
他们上一轮官司打完了,这种所谓的“名誉侵权”,不大不小,胜率100%,估计钱用完了,今年又开始新的一轮了,凡是提到教授的名字,再次打包上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都是打小案子的,反正有诉讼费拿,倾向于“流水线式审判”。
国内的互联网法院目前有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如果你不服线上审判,要去打线下,那得去法院所在地去,很多个人怕麻烦,就选择投降了。
律师团队正是看中这一点,非常乐意去代理诉讼散户的。你看诉讼某多多的案子,他们就不接,很多散户自己上传材料打官司起诉多多,没有赢的。搞“风险代理”的这班家伙,只搞散户,不去惹有组织的公司。
律师团队盯上互联网法院,也盯上了线下的不知名小城市的法院,比如“五指山法院”,几年前我就想说它了,但是不敢,怕它告我。如今央媒出手了,批评他搞“流水线式审判”,这个批评其实是点到为止,背后很多血淋淋的事情虽然和这个法院无关,但确确实实是法律产业化带来的次生灾害。
这法院干什么的呢,凡是个人网贷逾期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让人还钱,没得到结果后,立马把材料送到这法院,几乎是全国的网贷或催收公司都和它合作,于是该法院行动迅速,将被催收人拉入征信黑名单,然后个人银行卡被冻结、微信支付宝等等也无法使用。央媒质问:“你到底是人民法院,还是催收公司的催收机器?”
官媒其实可以再深入一点,好些跳河跳桥的,都和这个有关,我活在底层,太了解这些死亡案例的缘由了。
“一个只有20名法官的县级法院,半年能审结12.4万件的案子,每名法官每天能完成审理34件,这样的速度真的能保证公平正义吗?” 媒体只能问到这里,再多问下去就不太好了。
那我就讲讲我十分熟悉的商业案例,以前也写过的,再唠叨两句。有家文创公司,搞IP形象的,然后找第三方公司把这形象做在商品上,或做成玩偶玩具等,第三方公司把这东西到处批发给网上散户卖,或批发给线下散户卖。
等货物摊子铺的足够多的时候,文创公司请“风险代理”的律师团队来,说你帮我打知识产权官司,我不给你律师费,打赢了你拿提成。律师团队一看,欣喜若狂,这都是百分百能赢的官司啊!
把法律当成生意做了,而且这妥妥的属于文创公司的“钓鱼执法”,但散户还毫无办法,只能赔钱。散户要是说:“我是从人家工厂拿的,我怎么知道侵权?” 律师团队假惺惺地说,“工厂我也告了,但是并不妨碍我告你,因为你也侵权了!”
这种招数很多品牌用过,而且是全国知名品牌,卖卫生巾的,卖毛巾的,卖文具的,线下团伙下去铺货,跟小卖部老板说,“我把货放在你店里,你不用先给钱,卖完了再给我钱就行了。” 小老板们很开心,欣然接受。接着律师团队开始行动了,把所有小卖部老板都告了,理由是“未经品牌授权,擅自销售该产品,侵犯产权”等等,需赔偿五千到一万,官司的胜率是100%。
连华为都中招了,我估计华为总部都不知道这回事,有人开手机零售店,就是卖各种品牌大杂烩的店,有人就去推销华为的手机,其实就是放在了那儿代卖,然后律师团队收网。
有人就疑惑了,那这些品牌公司或华为,有没有和这个律师所签约呢?我想说的是,肯定是签约了,签约合作内容是“打假或维权”。但是律师团队采取这种“诱人犯法”的手段,是他们绝对没有想到的,我提醒一下洁丽雅、七度空间、以及晨光等,一定要关注下自己的合作律师的行为,农村守副食店的老头、老太太们被律师坑惨了,哭的呼天抢地的,最后只好私了赔几千块钱。
这群律师团队可恨到什么地步呢,充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了,比如找人点外卖,把很多小餐馆坑了,比如点“拍黄瓜”,餐馆老板一看,他点了几个菜,顺带着要一个拍黄瓜,就满足他吧。然后开始收网告他们,因为卖凉菜,需要有资格证的,你做炒菜的你敢卖凉菜?律师就告诉他们,告你的话,赔偿加政府罚款,得几千上万,你和我私了,给2000就行。这种官司的胜率也是百分百,因为完全符合法律流程啊。
接着这些诉讼团队开始“拖人下水”,主动积极地向互联网法院或地方上小县城的法院靠拢,说我一年能给你带来20万件的业务,虽然都是小官司,但是百分百的赢率,诉讼费虽然不多,但是我量大啊,薄利多销,走批发的路线啊!
有人或许会困惑Ip代理和伪装IP,那以后还能不能批评人了?批评非常知名的人倒是没事,比如莫言、马云这样的,给他服务的律师,要求你删帖就完事了,你删了,他们没有后续的动作。但是那些高校里的教授们,可不好惹的,他们要联合律师团队搞创收的,你删了也没用,无休无止地告到你赔钱。
民间不大不小的案子,一审输了那就是输了,如果上到二审,还能打赢回来,那么上级法院会给下级法院一顿猛批,这种案子你都能搞到漏洞百出,什么基层案子都捅到上级法院重审,要你们有屁用?因此,一审的时候,工作人员是极其严谨的,完美地符合法律流程要求。
但是用正确的法律来玩弄法律的正确,真的没法管了么?律师联合法院搞的名誉权的案子,输的人或许只是赔点钱,但是这几年暴力催收公司、律师团队、县城法院,他们的业务合作,带来的次生灾害,可能是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