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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云间”模式,连线身处两地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原确定开庭时间为2月17日,因疫情防控工作未能如期开庭,但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原告不便到庭等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网上开庭。
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创建庭审时间后,原、被告均收到短信提示,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及庭审号进入网上庭审系统,法官在网上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后,开展网上调解工作并制作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签名对调解笔录进行确认,整个网上创建庭审到调解笔录打印完成耗时不过三十分钟,及时高效完成庭审。
为确保防疫开庭两不误,2月20日,禄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技术优势,通过网上远程开庭系统“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申请人徐某某与被申请人陕西省榆林市某汽贸运输有限公司、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进行线上开庭。身处外地的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分别通过电脑或手机,远程视频参加了庭审,切实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远程视频庭审的顺利进行,三位法官于远程庭审前几天,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教程截图指导双方当事人下载、安装“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客户端,并进行庭前测试。2月20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使用会议号登录“云间”法庭平台进行互联网在线参与案件庭审代理ip不能使用微信吗。
远程网络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核对,当事人意见的陈述,证据的举证、质证(在线上传),案件事实的调查……各阶段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未因技术、网络问题发生卡顿。
历时一小时,一场通过“云间法庭”进行的视频庭审顺利结束,且线上庭审视频过程全程录像,确保了庭审程序的规范、完整。书记员在庭审界面中同步录入法庭笔录,主办法官在庭审界面发起签名后,主办法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分别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法庭笔录的核对和签字确认。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原告王某与被告叶某曾系夫妻,双方生育一女叶某某。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2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叶某某由被告叶某抚养。后因被告叶某需长期在外地出差,无法照顾叶某某的生活、学习,故原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该案于2020年春节前立案,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一些地方采取了交通限行措施,远在外地的叶某无法到石屏法院参与庭审,加之考虑到各方因素,为有效降低风险,保障各方权益,承办法官决定运用“云解纷”平台对该案进行在线调解。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手机微信“云解纷”小程序上实名注册,承办人、双方当事人三方通过“云解纷”PC端及微信手机客户端视频连线小时,在法官的组织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对其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成功审结。
“云解纷”平台还同时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电子签名确认功能,方便快捷的同时,更保证了案件的程序公正,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