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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3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细则》(沪自贸临管委〔 2024〕124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创新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包括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其中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应主要提供信息共享、研发设计、联合攻关、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专业技术服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主要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产业技术基础服务;概念验证中心主要提供对早期科技成果和未来产业技术的概念验证、商业开发、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等服务。
(2)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应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
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评估为A(优良)等级的,最高给予300万元的考核奖励;年度考核评估为B(合格)等级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考核奖励;考核为C 级(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再给予考核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后续不再给予考核奖励。
在系统登录界面( ),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 ”,再点击选择 “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选择“线上服务”手机IP代理app大全,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检索政策名找到对应政策,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PDF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申报项目经园区预审、科创中心初审、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复审、专家评审等评审环节,其中专家评审由我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临港新片区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通过唯一的“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自主申报项目。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企业、单位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委举报。
申报企业、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